时间:2022-10-06 23:43:08来源:法律常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两项教育”成果,锚定“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标杆型基层检察院”目标,努力落实好“三个示范”要求,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打造亮点品牌 助力提质增效
瀍河区检察院按照洛阳市检察院党组“一院一品”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转变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倾力打造公益诉讼工作品牌。
瀍河区检察院通过抓实专业办案组织、部门协作配合和典型案例培育“三项机制”,严把“办案三关”,办理全省首例督促电梯安全隐患监管案;积极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创造性地将古树名木这类“活着的文物”作为公益诉讼保护的对象。
6月15日,在办理一起涉河湖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时,瀍河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一体化办案机制新要求,组建“检察官+司法警察+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高质量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公益诉讼品牌培育经验得到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我贪图小利,走上了犯罪道路,我一定吸取教训,以自己为例,警示身边人不能成为电诈犯罪的帮凶。以后,我就是反诈普法宣传员!”近日,瀍河区检察院向马某发送不起诉决定书时,马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为做好执法办案“后半篇文章”,瀍河区检察院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邀请相关人员旁听,并开展法治宣讲,让群众引以为戒、自警自省。
瀍河区检察院抽调9名检察官成立“瀍检·心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在辖区学校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对群众关注的电信诈骗、酒驾等热点问题,开展“订单式”普法,获得群众广泛点赞。
深化协作配合 凝聚司法合力
为进一步畅通审判监督渠道,提升审判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凝聚新时代法治监督体系合力,6月2日,瀍河区检察院、瀍河区法院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检察院、法院干警在健全完善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推进《关于健全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落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就工作落实、协同建设和信息共享等5个方面的工作机制进行了充分讨论与研究。
瀍河区检察院驻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检察官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发现法院在立案、速裁案件程序等方面存在4个问题,立即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法院接到通知后立行立改。目前,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有效提升了法律监督质效,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
瀍河区检察院两次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开展专项监督,自主查询、调取法院执行卷宗共56册,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件,6份检察建议的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截至6月底,瀍河区检察院民事检察主要业务质量评价指标中有6项进入全市第一方阵,4项指标与其他检察院并列全市首位。
强化党建引领 提能力强作风
瀍河区检察院坚持以党建品牌为引领,在创新发展中激发党组织活力。推进“一支部一品”党建品牌战略,实现党建、业务、队伍“三位一体”同步提升,创新“四大检察”相互融合、一体发展。
瀍河区检察院创建“1+1+3+X”党建品牌,两个“1”分别指院党组的领导和党总支,“3”指院机关3个党支部,“X”指各支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各支部结合所辖部门特点,创新推出“红心向党——微党课”“悦读、分享——书香支部”“结对子——党员导师”特色品牌,相互融合又各具特色。党员干警上讲台宣讲,谈心得、讲体会,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业务水平。通过“悦读”分享交流,实现党建和业务互促进、共提高。老党员与年轻党员干警“结对子”,实现能力作风“传帮带”。
瀍河区检察院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真正让党建工作“活”起来,引领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瀍河区检察院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41.5%、23.3%,认罪认罚适用率96.9%。瀍河区检察院介入审查的某个体户销售不合格凉粉被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案件,入选省检察院首批“护航市场主体发展典型案例”。瀍河区检察院先后荣获“河南省法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洛阳市巾帼文明岗”“洛阳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等称号,多项工作得到最高检领导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