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5:08:42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8日,河北青年报与石家庄市司法局、12348司法行政热线联合创立的“百人法律服务团”,举行第322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
两个小时的活动里,先后有二十多位读者通过热线、微信的形式在线“问法”。
活动中,合同纠纷成了读者关心的一个热点。针对其中的典型问题,河北带路律师事务所的韩建立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答。
在本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中,田先生咨询说,自己在一次商品展示会上看中了一款商品,打算向相关商家长期订购。该商家当场表示,合作细节可再约时间到公司详谈,同时要求田先生支付订金1000元并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田先生都依言照做了。
后来,田先生与该公司详谈后发现,自己看中的那款商品存在瑕疵,便不打算与对方合作了。但当他要求返还订金时,对方却表示,田先生支付的是定金,如果单方违约,定金是不能退的。
“当时收据上写的是‘订金’,合作意向协议上写的是‘定金’,我还问为什么不一样?对方说,不过是两种写法,最后效果是一样的。结果,等到要钱时,对方又说定金不能退。我该怎么把钱要回来?”田先生咨询道。
对于田先生咨询的问题,做客本期活动的韩建立律师表示,“订金”与“定金”是有区别的。
定金又称保证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前支付一定数额钱款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以借债为例,债务人可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要求对方返还;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债权人收受定金后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又称预付款,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或其他合同。以购房为例,支付订金即取得优先购买权。在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履行的情况下,不论是给付方违约,还是接收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还。
简单来说,订金不受法律保护,定金受法律保护;订金违约返还为单倍返还,定金违约返还则应双倍返还。
对于田先生所咨询的问题,韩建立律师建议应通过解除或撤销合作意向协议的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商品存在瑕疵,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其次,对方曲解“订金”与“定金”,使田先生产生误解,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法定事由。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曲波
■编辑/张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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