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劳动法打官司费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经济补偿金,你究竟会不会算错

时间:2022-12-14 17:07:00来源:法律常识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是按照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但对具体哪些项目属于“月工资”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致使在实务操作过程中,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产生了许多困扰。

下文将结合案例一一解答相关问题。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经济补偿金,你究竟会不会算?

1.

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基数是否要计算年终奖金、销售提成?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年终奖金是奖金的性质,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因此用人单位在对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基数进行计算时,应当将劳动者年终奖计算在“前十二个月工资”之内。

(2017)沪01民终9952号

本院认为:计算经济补偿金时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包含福利、年终奖、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金、税费。

同样的,销售提成作为奖金的一种,应当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内。

(2019)沪02民终8957号

本院认为:劳动法上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故提成系何XX的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

2.

劳动纠纷中“月平均工资“的确定,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呢?

劳动纠纷中“月平均工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及个人所得税前的应发工资为基准进行计算。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行有效)第15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2013)普民一(民)初字第5870号

本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属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应当计入劳动者的货币性收入之中。

3.

计算月平均工资,算不算上加班工资?(仅上海地区的裁判口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13年第1期)

五、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是否需要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的问题

有的法院认为,一些用人单位加班已成为常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由最低工资和加班费组成,如在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将加班费计算在内,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过低的问题。 我们认为,第一,经济补偿金从性质上看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故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第二,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第三,从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来看,也应认为经济补偿金不包含加班费。综上,我们认为在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

(2017)沪01民终10279号

本院认为:关于加班费是否应列入赔偿金计算基数。

首先,《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条对“工资”的定义为:“本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定义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两者比较,显然后者并未将加班工资列入其定义范围之内。其次,经济补偿从性质上看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故经济补偿金也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故亦不应列入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计算基数内。朱XX要求将加班费列入赔偿金计算基数的主张,本院亦难以采纳。


4.

计算月平均工资时,是否将饭贴、补贴算进去?

饭贴、车贴如果是公司福利待遇固定按月发放的,则应当算作法律规定的津贴、补贴,应当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内;如果饭贴、车贴是以实报实销的方式由单位支付的话,一般不计算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内。

(2017)沪02民终809号

本院认为: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交通补贴亦是朱XX工资收入一部分,故亚X公司扣除交通补贴计算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采纳。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经济补偿金,你究竟会不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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