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7:36:01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回放】
2019年4月至9月间,吴某某等7人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虚构医学专家、医生、健康回访中心回访者等身份,向被害人进行“电话问诊”并推荐药品,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谎称秘方调理、特配药品能够治病,并可以通过医保报销,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瀛台律师论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较为关注治疗疾病信息的特点,冒充医疗专家获得被害人信任,通过虚构秘方、药效等手段推荐“药品”,骗取被害人钱款。部分被害人因错误相信购买的“药品”具有治疗作用,不去正规医院接受治疗,导致贻误病情,造成了财产与健康的双重损害。某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吴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某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等7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至四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瀛台律师提醒】
从严打击诈骗老年人财物的犯罪分子,依法追诉在外省市作案的参与人员,同时积极促成吴某某等7人退赃退赔,为被害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护老年被害人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