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20:50:05来源:法律常识
常住人口超900万的邯郸市官场地震,在任市委书记高宏志突然落马,而三天前其还在暗访检查工作。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9月2日消息,邯郸市委书记高宏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邯郸是河北省南部的一个经济人口大市,去年全市GDP超3400亿元,还拥有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两个副厅级开发区,户籍总人口也超千万,常住人口955万。
自2013年2月以来,高宏志就任邯郸市委书记已超7年。在担任市委一把手之前,他还任过1年邯郸市长。此番主动投案,令外界震惊的同时也引发诸多猜测。
三天前仍在暗访检查工作
高宏志现年53岁,河北正定人,早年在正定师范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数年间升至校团委书记,仕途由此起步。1992年他迎来人生转折点,进入团省委工作。
历任团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团省委副书记、书记等职。2006年11月高宏志转战地方,任衡水市委副书记(正厅级),之后任副市长、代市长,次年3月去代转正。
五年多后,高宏志2012年1月转任邯郸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之后就任市长。2013年2月任邯郸市委书记至今。
9月2日河北官方公布了高宏志主动投案的消息。而邯郸市官网显示,就在8月30日下午,高宏志“不打招呼、不设路线,轻车简从深入部分市直单位暗访检查值班值守工作”。
当天他视察了邯郸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等多个部门。高宏志检查时强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各级领导以身作则。
邯郸市政府官网显示,近几日他公开活动也颇多。
8月29日上午调研河北省园博会筹建工作;8月28日下午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8月27日下午听取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汇报;8月25日参加省管干部学习贯彻相关精神研讨会。
就在今年7月中旬,高宏志还曾亮相央视《焦点访谈》节目。
多名直接下属被查
高宏志为何主动投案?
一个清晰的信号是,在其主动投案前,已有多名直接下属落马。就在8月4日,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邯郸大名县委书记房延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房延生现年55岁,长期在邯郸工作,担任过邯郸市委副秘书长,邯郸市旅游局局长等职。2011年8月任大名县县长,2013年12月任县委书记,至今近7年。
与高宏志类似,房延生被查前3天也在当地检查工作。当地媒体“大名政务”报道称,8月1日上午大名县委书记房延生到金滩镇石家寨、豆腐巷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上一任大名县委书记边飞2013年12月落马。边飞生于1961年,在邯郸下辖曲周县、临漳县、魏县、永年县、大名县都担任过领导职务。检察机关指控其在魏县、永年县、大名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调整、项目协调审批、工程承揽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
边飞收受贿赂加来源不明资产超1亿元,被称为“亿元巨贪”。2015年6月他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个人全部财产被没收。
近年高宏志直接下属或其班子成员纷纷落马。如邯郸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社群,市政府党组成员、武安市委原书记张臣良,原邯郸县县委书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何志刚,邯郸冀南新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磁县县委书记张晓波,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丁英辉等。
衡水是高宏志地方历练第一站,他任市长期间曾与景春华、陈贵等衡水市委书记搭班子。景春华后来升至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改革办主任,于2015年3月初落马。
同年3月底,景春华的衡水继任者陈贵也被查。相关“双开”通报提到他们均存在“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问题。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廉政法治中心主任魏昌东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高宏志主动投案其实显现了一种“寒蝉效应”。
“秋天到来,‘蝉’从他人处境中感受到了危险。选择主动投案是一种明智选择。相比落马,这种选择还可以有一定的主动性”。魏昌东说
反腐败震慑力继续增强
高宏志主动投案后引发舆论热议。事实上他还创造了一个纪录——十八大以来第一位主动投案的在任地市市委书记。
就在高宏志主动投案第二天,9月3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长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配合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个主动投案,一个自动投案,二者有何区别?据此前媒体报道,虽有字面差异,但实践中并无明显差别。
律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萌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两种投案都是认得自首的前提条件。实践中主动投案是在犯罪行为被发现前主动联系司法投案。自动投案包括了司法机关已经发现了线索,但还没有实际控制犯罪嫌疑人,这时候公安机关会电话传唤犯罪嫌疑人,只要这时候犯罪嫌疑人配合到场,就会认定“自动投案”
资料显示,中央纪委在发布审查调查消息中首次使用“主动投案”时是2019年5月9日,落马人员是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
此前,2018年7月31日和8月17日,在发布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接受审查调查消息时,使用的说法是“已投案自首”。
魏昌东进一步分析称,主动投案也有不同类型:有的是真诚悔罪;有的是犯罪事实已被相关机构掌握,为求一个相对好的结果;有的是被动性自首,即“合围已完成,身边人已被清理”。
《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分别是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
魏昌东认为,上述人员投案表明反腐败震慑力持续增强,“他们认识到腐败必然会被查处,因而主动、自动投案,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