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0:03:17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培训班精神,滁州中院立即行动,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实现申诉法治化。
一是明确律师代理申诉服务范围
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律师代理案件申诉、参与涉诉信访化解的规定,采取广泛告知、全面引导、自愿选择的原则,明确律师代理申诉包括以下范围:对经审查认为不符合人民法院申诉立案条件的,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对经审查符合人民法院申诉立案条件的,为申诉人代写法律文书,接受委托代为申诉;接受委托后,代为提交申诉材料,接受法律文书,代理参加听证、询问、讯问和开庭等。
二是建立律师驻法院接访制度
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或信访接待场所设立专门的律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每周至少安排三次律师驻院接访,由律师协会派驻律师开展法律咨询、释法明理、引导申诉等工作。将院领导开门接访制度与律师驻院值班接访制度有机结合,形成院领导、案件承办人、值班律师联合接访形式。截止目前,已有209名律师参与代理申诉值班制度,共接待涉诉信访群众咨询459人次,经过律师现场接访说服教育后服判息诉有8件。
三是推行律师代理意见评析制度
对律师代理申诉的案件,要求律师通过调卷、阅卷、约谈申诉人,在充分熟悉案件情况了解申诉人诉求的基础上,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包括代理申诉律师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的认识和意见,同时律师要针对申诉人的诉求提出个人看法和意见。法院收到律师代理申诉的法律意见书后,及时与律师对接,针对律师提出法律意见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邀请案件原承办人共同会商,形成初步结论。案件进入申诉审查程序后,办案法官要听取代理申诉律师意见,力争达成共识、形成化解矛盾合力。
四是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席会议制度
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推动建立多层次经费保障机制和律师代理申诉激励保障机制。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律师申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座谈会,针对律师代理申诉中出现的申诉文书格式不清楚、法官判后答疑时间过长、律师阅卷权等问题,广泛讨论,达成共识,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将落实措施予以明确,增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
据统计,2016年以来,律师代理申诉信访案件23件。其中经过律师约访、接谈、释明后服判息诉的4件;经过法院程序已审结的12件,正在审理程序中4件,尚未立案审查3件,律师作为第三方平台,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合理申诉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