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04:47:07来源:法律常识
车没过户,但是有买卖合同 如果出现了事故 你是要负连带责任的,主要责任是他付。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尽快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卖车不过户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为了明确法律权责,建议车主过户。
网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车况不好,刚大修过,就让车行的朋友代卖了,签了卖车合同,就在买车的人给完钱吧车开回家的时候车就坏在了路上,这期间我一直让朋友催着叫他过户,但他说车子买回去都没开过,一直躺在修理厂,还把我那朋友骂了一顿,他的说法也许是真的, 我也没去证实。如果是真的也蛮同情他,但是不过户的话,假如说出了说明交通意外,我是不是要付主要责任。 我准备给他通牒,吓他说报警车辆被盗或者法院起诉索要车辆, 你们觉得这样合适嘛? 或者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 车辆所有手续都给他了。 我想注销有可能吗?
邹平鹤伴法律服务所张善伟律师解答:
你只要拿到车款,以及这个车的交易证明,其他的就根本不必担心。最高人民法院曾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给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复函具体内容如下: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这个复函内容怎么理解呢?如果你是原车主,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就已经签订车辆转让协议,把车交付给了买方。车辆交付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你作为原登记所有人不需要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在卖车过程中,没有违法行政管理法规定。 况且,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你只要有交易证明,买家迟迟不过户根本豪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