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7 02:56:07来源:法律常识
一、诉离婚用复印件可以吗?
1、起诉一定要原件,因为开庭时,法官会要求出示原件。
2、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时,有如下程序:
1、庭前准备;
2、法官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3、法庭调查(原告陈述→ 被告答辩 → 原被告举证质证 → 第三人举证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 → 被告辩驳 → 被告发言 → 原告辩驳 → 第三人发言 → 互相辩论)
5、最后陈述意见;
6、法庭评议和宣判。
三、离婚纠纷案件证据清单
提供证据,应列出证据目录及证据清单,证据清单要写明:证据名称、来源、份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和所要证明的内容。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等;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
3、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
1.结婚证,如结婚证遗失,应有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关系的证明;
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民政部门的证明。
3 、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据
1.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的证据;
2.一方有过错的证据;
3.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应提供所在部队团队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4.一方智力有缺陷的、患有性病、精神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
5.一方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羁押改造的,原判法院、刑期、服刑地点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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