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20:29:12来源:法律常识
这一幕发生在11月20日22时05分,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一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女性驾驶员周某报警称:其开车撞倒了一辆电动二轮车,导致电动二轮车驾驶员受伤。接警后,城市一大队事故中队立即派警赶往事故现场,但遗憾的是,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涉事车辆
但随着周某的陈述,一个个疑问在办案民警的脑海中出现。
由于事发地无监控,民警开始着手排查,经证实:
21时42分30秒,事故已经发生,目击者发现事故时,事故车辆已开启应急灯,伤者倒地,旁边仅有一名男子在打电话,经对比,打电话男子与吴某外形特征吻合。
当晚,吴某酒后独自一人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因担心被严厉追责和赔偿问题,随即离开现场,其妻子获悉情况后赶到现场“顶包”报警。
仅15小时,该“顶包”案被迅速侦破。吴某、周某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酒后驾车已触犯法律底线
冒名顶替更是错上加错
以为能瞒天过海
却没想到
蜀黍有双“火眼金睛”
“顶包”行为
不仅有违社会公德
而且会妨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
案件调查和司法公正
“顶包”根本帮不了别人
反而还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贵州交警提醒各位交通参与者
文明驾驶,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