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3:07:07来源:法律常识
【事件回顾】
2年前,事业上小有成就的老王(化名)和原配离了婚,理由是结婚多年原配都没给自己生个儿子,可一转眼就娶了比自己小10多岁的美娇妻。
老夫少妻听上去很美好,但真正相处起来问题也不少,老王在家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娇妻小吴(化名)十指不沾阳春水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不要说两人年龄上的代沟、生活经历上的差异。
慢慢的,两人之间的交流就只剩下金钱上的往来和争吵。
不久前,忙过了生意旺季的老王终于有机会好好在家休息几天,却发现妻子一天到晚的往外跑,不是和闺蜜逛街、看电影,就是和朋友蹦迪、喝酒,每天都要玩到很晚才回家。
老王本想趁不忙的时候好好陪陪娇妻,可却被小吴以各种理由拒绝,妻子刻意的模样渐渐引起了老王的怀疑。
为了搞清楚妻子小吴到底每天晚上去干什么,老王趁妻子出门之际开车跟了上去。
可让老王没想到的是,妻子既没有去商场、电影院,也没有去常去的夜店,而是来到了一家酒店门口,和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一通搂搂抱抱后携手走进了酒店。
看到这一幕的老王哪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于是打电话叫来4、5个兄弟上楼捉奸。
酒店前台看到一伙人气势汹汹的来捉奸,也只好“乖乖”的说出了老王妻子的房间号,老王在多次叫门、拍门无果后,一气之下让人把门撞开。
撞开门后,老王只看到屋里衣衫不整、惊魂未定的妻子,找了一圈也没发现“奸夫”的踪影,直到听到楼下的吵闹声,老王才发现“奸夫”居然从酒店房间的窗户跳楼了。
事后,跳楼男子的家属多次上门索赔,但由于赔偿金额问题两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家属将老王及小吴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赔偿110万元。
(本案为实际案例改编,情节可能存在出入,仅供法律研讨)
【事件分析】
经过警方的调查、取证,该男子是小吴闺蜜新交往的男朋友,两人经闺蜜介绍相识并添加了联系方式,之后私下偷偷发展为情人关系。该男子本身没有任何精神方面的疾病,属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通过酒店的监控录像以及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能够证明老王一行人是在事发当天晚上19时23分撞开房门进行房间的,而该名男子是在房门被撞开大约2分钟前也就是19时21分左右,从酒店9XX房间跳下不幸身亡,所以基本能够确认不存在该名男子是在老王的威胁、恐吓下跳楼的可能。
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男子完全能够知晓与有夫之妇偷情是违背伦理与公序良俗的行为,但其仍与小吴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以各种理由与小吴在事发酒店发生性关系,这也意味着该名男子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已经做好心理准备。
并且老王撞门而入的行为是大多数“捉奸”者都会做出的一种行为,与该男子惊慌失措之下跳楼的行为并没有直接关系,对于从9层楼跳下的风险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清晰知晓,但该男子仍选择从9楼跳下最终导致自己死亡,所以本次事故的责任应该在该男子自身,与他人无关,所以其家属要求的赔偿并无法律依据。
文丨东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