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8:08:18来源:法律常识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为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式,共同推进罗湖区法治建设,11月3日下午,罗湖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签订了《关于加强合作推进罗湖区法治建设的备忘录》。罗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云兴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庆宏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双方单位签署备忘录。
双方将遵守充分协商、稳步推进、持续改进的原则,在律师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普法宣传等工作领域加强对话沟通,建立良性互动、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
一是发挥律师参与调解、化解纠纷的作用。罗湖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为律师开展调解工作提供有利条件。罗湖区司法局选定具有资质的律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负责当事人申请或罗湖区人民法院委派案件的调解工作。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罗湖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专窗,罗湖区司法局指派符合条件的律师到法律援助专窗值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探索“公证+诉讼”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罗湖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专窗,罗湖区司法局派驻公证人员到公证服务专窗值班,为当事人提供公证咨询服务,指引公证办理程序,实现公证服务与诉讼服务的优势互补。
四是建立普法宣传常态工作机制。双方将借助官方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实现普法资源和普法平台的互动和协作,推动普法信息资源共享,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成效。
目前,罗湖区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已基本建立,工作衔接顺畅、职责明确,由法官负责、特邀调解员与罗湖区司法局派驻的人民调解员互为搭档的团队调解模式高效运转。该院先后与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珠宝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市保险消费权益服务中心、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市版权协会等16家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逐步形成了覆盖不同行业领域和纠纷类型特点的专业化、类型化、规范化纠纷化解体系。
2019年以来,罗湖区人民法院经诉前调解化解纠纷案件6573件,速裁庭办结案件39382件。依托“分调裁审、简案速裁”繁简分流机制,大部分民商事案件以调解、调解后撤诉、司法确认、快速审裁等方式结案,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促进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有效衔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