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13:24:06来源:法律常识
房屋征收补偿谈不拢,房屋被拆迁打官司有用吗?不用怀疑,肯定是有用的。征收拆迁是政府才能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只有少数人不同意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签字的时候,拆迁方是可以通过作出《补偿决定》代替签订补偿协议从而拆除你的房屋。
作出《补偿决定》属于合法的拆迁程序,其他那些不合法的拆迁行为我们就不说了,虽然是合法的拆迁程序,但是《补偿决定》作出后,法律是给了我们复议和诉讼权利和和时间的,至于能不能拿到合理拆迁补偿就要看我们怎么做了。
在确定如何做之前我们需要知道打官司的目的是什么?房屋征收拆迁官司属于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行政诉讼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只有赢了官司才能达到诉求,但是拆迁官司不一样。从一名拆迁律师的角度来说,拆迁官司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合理提高拆迁补偿”,无数拆迁案例表明拆迁官司的输赢不是一切,输了官司提高拆迁补偿的案例不在少数。
我们一定要清楚我们打拆迁官司的目的,诉讼的结果有好有坏,结合律师所做的拆迁案件结果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官司赢了,拆迁补偿没有提高。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各地司法实践标准不一,比如根据最高院的指导案例即使是违建,违法强拆房屋也要赔偿房屋建造成本价,但是有些地方政策明确规定“违建拆迁不予补偿”就是不赔,案件就在省内根据审级规定出不了省,只能说尽力了,不过这种情况属于少数。
第二种:官司输了,拆迁补偿提高了。拆迁打官司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拆迁补偿,因此在行政诉讼中会有一些列的程序,在启动程序的过程中拆迁方出于尽快解决问题的考虑会主动和拆迁户协商,来回几轮的谈判后,官司的最终目的就达到,拆迁户撤诉理论上来说是官司输了。
第三种,官司赢了,拆迁补偿提高了没达到预期。有些案子官司打赢了,拆迁补偿也得到了提高,虽然没有达到拆迁户的预期的最高补偿也在可接受范围内。
第四种,官司赢了,拆迁方不执行判决。经过数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才赢了官司,法院下达了判决书我们赢了,结果拆迁方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置之不理,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判决,拒不执行怎么办?
行政机关拒不执行、执行难怎么办?不用担心,《行政诉讼法》为了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对执行不力时行政机关责任人的监管与处罚力度,确保行政机关及时履行判决内容。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作为一名拆迁律师给大家一个提醒: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千万不要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已经签字了就不建议找律师了。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了就代表你同意拆迁方给予的拆迁补偿,想要反悔首先你要推翻之前签订的补偿协议,才有翻盘的可能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签订了协议再起诉无效难度很大,多数的结果是一开始就注定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