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19:02:51来源:法律常识
在生活中,不管是什么违约的行为都会引起纠纷,比如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如果自己的权益被侵犯的话就必须要懂得去解决,今日黄金律洲团队荣幸请到了北京房产合同纠纷律师解读购房合同纠纷处理有关问题。
北京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王志涛:购房合同纠纷成因(一)
王志涛律师表示,商品房特别是期房销售过程中,广告往往是引起消费者购买欲并做出购房决定的促成因素。而一旦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或者广告中承诺的事项时,常常引发纠纷。商品房开发证照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的。商品房开发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各种审批手续,依法取得各项批准证书后才能开工建设销售,证照不全的建设项目因其不合法,通常不能为购房者办理权属证书,不仅直接导致购房者的购房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所有权),而且对社会稳定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危害甚大。
依法开发、照章开发,是法律赋予开发商的义务。开发商没有依法取得开发工程所需的各种证照且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又不能补办相关手续的,不仅违反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行政法规,同时因没有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这也是引发纠纷的一大原因;
北京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王志涛:购房合同纠纷成因(二)
王志涛律师表示,房屋面积缩水,短斤少两也是常见的。房屋面积减少,开发商将可能直接侵占消费者的财产(短少部份的资金)。由于房屋建筑强调严格按图施工,因此,面积短少,只能是开发商故意所为(因政府规划改变除外)。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设定的3%的误差允许值,对于短少面积超过允许值范围的,极易引发纠纷。
王志涛律师表示,商品房因施工或装饰材料等引起的质量纠纷也极易形成。房屋建设和装修涉及的用材种类繁多,各种材料优劣及价格相差悬殊,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情形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不仅造成房屋及装修质量低劣,使买卖双方的利益明显不对称,消费者受到巨大的利益损失,严重的还可能影响到住房的安全。
北京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王志涛:解决方式
房产合同纠纷处理王志涛律师表示一般可概括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它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
王志涛律师表示,仲裁是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北京房产合同纠纷律师王志涛:小结
房屋合同纠纷作为房产合同纠纷的一部分,是十分常见的。中国人十分关心“人与土地”的关系,因此对于房产合同极其慎重,王志涛律师表示这是一种好现象。但王志涛律师依然希望,在道德与法律的保障下,房屋买卖双方能够尽可能地换位思考,以“平等、尊重、和谐、守法”为原则进行交易,只有这样中国法制蓝图的明天才能更快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