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19:48:27来源:法律常识
赢了官司并不一定输了钱,只因你不懂法律这一条规定
于女士借了一笔钱给一位老板做生意,收取利息,后因该老板项目暴雷,资金链断裂,于女士想通过诉讼收回该笔借款,于是起诉至法院,花了5万多诉讼费,诉讼费没有减免,全额缴纳,这个官司由于法律关系比较简单,证据充分,毫无悬念获得了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的胜诉判决,但于女士的目的是拿回借款,于是申请法院执行,但因该老板没有偿还能力,至今没有向女士偿还一分钱借款本金及利息,于女士碰到了跟大多数打官司人一样的问题,打了官司没有拿回一份钱不说,还赔了诉讼费,这就是我们老百姓报怨的“赢了官司输了钱”,这也是很多老百姓面临打官司时,十分纠结和两难的问题。
从诉讼到执行,经过三年没有执行回一分钱的情况下,于女士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我们专业律师团队,经数据分析于女士想执行回该笔借款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但可以帮于女士退回之前向法院缴纳的5万多元诉讼费,于女士表示不敢相信,其实早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零七条就明确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作为胜诉方在判决书生效后,即可以向法院申请退还诉讼时缴纳的诉讼费,但由于大部分老百姓不懂该条法律规定,仍然面临打赢官司倒贴诉讼费的风险,另外,现实中由于很多法院办理退诉讼费需要走诸多流程,也不是很愿意配合办理,但经过我们律师据理力争,基本上都依法将诉讼费悉数退还给了我们的当事人,包括于女士的诉讼费,也是与法院据理力争,在几经过长达两个月的时间,经法院层层审批后,最终退还给了于女士,当于女士拿到退还的诉讼费那一刻激动万分,终于看到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