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1:45:21来源:法律常识
常报全媒体讯 年仅23岁的少女在工作时被严重烫伤,她的损失谁来赔偿?近日,经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这位少女获得了3.5万元赔偿。
年仅23岁的小丽是溧阳某公司工人。2017年7月11日,她在车间拿脱漆剂准备清理铜线上的油漆,脱漆剂不知怎么翻倒了,溅在她的双腿上,导致其双腿被脱漆剂严重烫伤。后经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认定为工伤十级。因与单位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2018年底,小丽向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承办的王律师在第一次接待小丽时,小丽将裤管卷起至大腿根,给承办律师看了伤情。王律师注意到,其大腿根部到膝盖处大片面积烫伤,伤痕累累。对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来说,影响深远。王律师建议说,如果以后需要植皮等手术来恢复烧伤皮肤,那如今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解除劳动关系不是有利的选择。因为如果在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继续治疗,继续治疗的费用大部分可以向工伤基金报销,但一旦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待遇后,其后续治疗的费用只能自行承担。在承办律师将利害关系一一说明后,小丽表示先暂缓申请工伤待遇,深思熟虑后再做进一步决定。
10天后,小丽在父亲陪同下再次来到律所,明确不再与公司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且不再治疗,要求委托律师向溧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以及支付工伤待遇。
开庭审理中,小丽提供了一些非正规医院开具的发票。小丽所在公司对这些非医院开出的票据提出了质疑。王律师提出,小丽提供的清单里确实有些费用不是正规医院开具的发票,但都是到相关医院指定的单位购买的,用于止痒和防止流脓等,也是小丽在治疗期间必须用到的产品。小丽仅二十出头,双腿皮肤损坏甚是严重,这不单单会影响她以后的工作,也会对她今后结婚、生子等生活上造成重大影响。小丽所在公司代理人听后表示理解,表示庭后再与公司进一步沟通。
第一次庭审后,王律师又多次与小丽所在公司以及溧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积极沟通,积极争取这些未有正式发票的费用。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后,近日,在溧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小丽与所在公司最终达成一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小丽各项工伤待遇合计3.5万元。 (赵海琳 庄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