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2:03:48来源:法律常识
天津和平七级工伤可赔多少钱?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问题:
陈律师,您好!
我老家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我姓牛,男,45岁。
我的工伤发生在2020年10月9日上午10时许。在天津市和平区某建筑工地不慎被重物砸伤。左手大拇指根部离断伤。
住院医疗费都公司老板支付的。
在天津市和平区工伤认定,2022年5月中旬劳动能力鉴定为七级伤残。公司没有给我缴工伤保险。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为4个月。
我的受伤前应发工资为7300元,实发工资为5848.5元。受伤后没再发过工资。
请问陈律,我7级工伤在天津和平区,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咨询者系2022年7月4日上午微信咨询。因涉及隐私内容稍作改动,大意没变。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您好!牛先生。
根据工伤法律法规,您的7级工伤在天津和平可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和停工留薪期满之后的待遇等,具体数额计算为: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300元/月×13个月=949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6777元/月=54216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6777元/月=81324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4个月×5848.5元/月=23394元。
5、停工留薪期满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前工资待遇:15个月×5848.5元/月=87727.5元。
以上五项合计为341561.5元,这是您7级工伤在天津和平可能获得的最大利益。
因单位未给您缴工伤保险,所有赔偿均由公司支付。
您的工伤待遇除以上五个赔偿项目外,另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等。
备注一: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2019年版):
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和第五款: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至12个月:五级伤残为12个月,六级伤残为10个月,七级伤残为8个月,八级伤残为6个月,九级伤残为4个月,十级伤残为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至18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9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3个月。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金额的8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40%支付,不足二年的按20%支付,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工伤职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以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暂按天津市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777元为基数核算。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619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