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2:09:12来源:法律常识
一个刑事案件走到二审,除了正常应有的《讯问笔录》证据材料之外,正常情况下都会有如下材料: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一审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则会有《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的庭审笔录,一审庭审录像。
作为二审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律师,除了全案所有证据材料之外,一定不能错过上述材料。从《提请批准逮捕书》到《起诉意见书》,再到《起诉书》,以及后来的《判决书》,辩护律师一定可以从这些材料中看出办案部门对当事人的指控的在意见上的差异。如果这些文书前后基本上比较一致,是否能说明侦查机关在侦查终结时取证比较扎实呢?不一定。仔细研究,肯定能找出不同来。
一般来说,《起诉意见书》和《起诉书》都要围绕具体的犯罪构成来阐述被告人的行为具体构成《刑法》的哪个罪名,相关的在案证据也应该能证明这些阐述。
但是,世界上并非所有事情都是那么完美的。同样,即使在高明的检察官也不一定不会出错,或者法官与检察官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存在认识的不同。
律师接受委托后,除了重点研究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外,还要把目光投向庭审笔录和庭审录像,必要时需要对庭审笔录和庭审录像进行反复研究。如果出现庭审录像中,被告人、辩护人等所说的与庭审笔录的文字记载不一致的,应以庭审录像为准。
顺便提一下,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以外,庭审都是公开进行的,辩护律师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公开直播网在线观看,或者下载下来观看;涉密案件的录像则需向法院调取。庭审笔录也可向人民法院调取。人民法院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2018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规定,向辩护律师公开上述信息。
二审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在从二审法院的阅卷中复制上述材料。
剩下的工作就是结合在案证据,以及当事人的陈述中获取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信息,综合研判一审判决是否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包括定罪事实错误和量刑事实错误,或者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或者适用法律错误。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均是二审辩护律师要发力的点。
只有把《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书》,以及一审庭审笔录、一审庭审录像,结合在案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才能综合研判案件的辩护方向,找准辩点,精准辩护,实现有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