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4:25:22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四川南充阆中,55岁的侯大姐怎么也想不到,一张突如其来的传票,让她成为“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被告。自家有23年经营历史的干洗店,店招含“洁神”二字,被山东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侯大姐已换了店招,但对方要求的6万元赔偿,侯大姐还不清楚怎么解决。
达州宣汉县胡家镇的刘大姐,11月22日也收到了这样的传票,她开在镇上的小小干洗店,也被青岛洁神告侵权,要求赔付4万元。
11月29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四川南充、达州、内江、巴中等地多家干洗店,一夜之间成被告,因为名字里有“洁神 ”二字,被青岛洁神告上法庭。
南充阆中侯大姐收到传票后,换了店名。
干洗店突然收到法院传票成被告
称其“侵犯山东某科技公司商标权”
四川阆中林济堂街,55岁的侯大姐和丈夫经营着一家干洗店。
11月5日,侯大姐收到来自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阆中市俊兰干洗部”成被传唤人,案由是“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侯大姐出具的民事起诉状显示,起诉原告为“青岛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由为:被告经营的干洗店门头、店招及对外宣传单等资料显著位置上均突出使用了“洁神”文字表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易造成消费者及相关公众混淆,使消费者误认为被告与原告之间存在关联,被告明显具有攀附原告商誉及影响力的主观恶意,且意图通过“搭便车”方式获取非法盈利,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起诉状显示,青岛洁神要求侯大姐的干洗店,立即拆除带有“洁神”文字标识的门头店招,销毁带有“洁神”字样广告宣传资料,赔偿青岛洁神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6万元。
南充阆中侯大姐干洗铺收到的传票
“这家干洗店是1998年就开起来了,有23年经营历史,我们2011年从朋友手中盘过来,改了个体工商注册信息,但沿用此前店名。”侯大姐的儿子侯先生告诉记者,父母接盘干洗店后,注册了“阆中俊兰干洗部”工商信息,但店招保留此前的“洁神干洗”,“街坊邻居习惯了,就没换。”
“我们店叫‘洁神’就是个偶然,已经用了20多年,并非刻意为之。”侯先生说,被起诉后,他们家干洗店立即换了店招,用母亲的名字做了新的店名。“我们尊重产权和商标保护,所以虽然尚不明白具体侵权法律条款,仍然第一时间就改了店招。但6万元赔偿实属天价,12月17日就要开庭,我们实在不知道怎么办。”
同在阆中经营一家洁神干洗店的王女士,也面临一样的情况。
达州宣汉一家被起诉的干洗店
四川达州、内江多地也出现“被告”
乡镇干洗店被要求赔付4万元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达州市、内江市,多家干洗店个体户也一夜成了被告。
达州宣汉县胡家镇的刘大姐,11月22日收到传票,除了拆除标识的要求外,民事起诉状表示要赔偿4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我是2018年开的干洗店,从河北省洁神干洗设备公司买来的设备,所以取名叫‘洁神’。”刘大姐有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3年前为了照顾她的奶奶、外婆、妈妈、孩子,她返乡利用自己家在场镇的房子开了干洗店,一楼开店,楼上住家。早年的投入还没有回本,就突然成为被告,面临4万赔款。
突然身陷官司,让刘大姐慌乱中有些惧怕,她立即更换了店招。但如何面对这起诉讼,如何处理4万元赔款,刘大姐毫无头绪。
达州宣汉马先生的干洗店
达州宣汉县有多年洗染行业从业经验的的马先生,也是被告之一。“我是1997年就开了这家店,设备也购自河北洁神,那个年代我们县城专业的干洗设备还很少,为了凸显设备专业性,我们用设备名取了店名,一用就24年。”
马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是收到传票,才知道有青岛洁神科技公司存在,他也很纳闷:“我一个小县城做干洗店的,怎么会侵权青岛大城市的科技公司。”
马先生的干洗店,还是四川省洗染行业协会和达州市洗染协会的会员单位。马先生介绍,目前,在宣汉县,就有包括他和刘大姐在内的5家干洗店,收到传票。“我们都是做小生意的个体户,叫这个名字,也都因为设备来自河北洁神或者上海洁神,这两个企业都是做干洗设备的。”
内江隆昌的陈女士,也因为店名有“洁神”二字,被青岛洁神起诉。而陈女士的店名,则是因设备来自上海洁神干洗设备公司,因设备而名。
达州宣汉一洗衣店收到的起诉状
巴中干洗店最早接到传票
庭外和解,赔付了1万元
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梳理发现,内江隆昌陈女士,南充阆中侯大姐、王女士,达州宣汉马先生、刘大姐,三个城市,5个干洗店主,面临的情况几乎一样。只是收到传票的时间和诉状要求赔付的金额不同。大家使用“洁神”为干洗店名,有的是因为设备叫“洁神”,有的是转让接店沿用旧名。
作为达州市洗染协会副会长,马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开干洗店取名字里含“洁”字,是很普遍的现象。
马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在四川多地都出现同类情况,被起诉的同行们组建了“四川洁神干洗应诉群”,目前群里有近20家突然成为被告的干洗店铺。
巴中市巴州区的干洗店主李女士,是群友里第一个收到传票的,要求11月23日到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
但当时家里80多岁的老人住院,还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李女士在11月22日到法院办理了和解。除了拆除店招,换了新的名字,李女士支付了1万元赔偿款。
“我是前几年从朋友处接的这家干洗店,沿用的旧名字。”李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突如其来的传票,令她非常震惊。她前几年注册工商信息时,也没有被告知不能使用“洁神”二字。收到传票前,也没有任何人联系她或者提醒她,店名侵权了。
怕打官司,怕成为行业里的特殊存在,李女士达成了和解。直到这几天,被同行反复咨询处理情况,她才知道自己不是个例。
达州宣汉一洗衣店收到的起诉状
“洁神”商标1997年注册
仅成都一家律所就接办30多起案件
青岛洁神是什么企业?为什么起诉这么多干洗店?
封面新闻记者试图从南充、达州等多份起诉书中寻找青岛洁神联系方式,但起诉状里只有被告联系电话,原告“青岛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天眼查信息显示,青岛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6月18日成立,主要从事服装洗涤、宾馆酒店公共纺织品洗涤、医疗公共纺织品洗涤,洗涤软件开发,民用洗涤产品、工业洗涤产品、生物消毒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线上洗衣、智能衣柜洗衣服务及公共纺织品租赁洗涤共享服务。洁神集团旗下的20家成员企业中,并没有内江陈女士采购设备的上海洁神,也没有达州马先生、刘大姐采购设备的河北洁神。
多位采访对象出具的民事起诉状显示:1997年8月,青岛市四方区洁神干洗中心注册“洁神”文字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衣服和皮革的修改、保护、洗涤服务。1999年6月青岛洁神洗涤有限公司受让“洁神”注册商标,商标经续展至今有效。
阆中另一家洁神洗衣店店主王女士,和法院沟通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提供了原告代理律师联系电话,“律师表示可以调解,但还是需要赔付2万元赔偿款。”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信息,封面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了原告代理律师,成都某律师事务所的石慧(音)律师。石律师表示,目前仅她所在律所经办的涉及青岛洁神公司案的被告有30多家,分布在四川南充、达州、内江和雅安等地。赔偿要求,包括赔偿金额,都是商标权利人评估提出。被告也可以依法辩护,最后结果由法院裁定。
12月将相继开庭
律师:是否需要赔偿,尚需明确
根据采访对象出具的传票,南充阆中侯大姐一案,将于12月17日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达州宣汉马先生等5起案件,将于12月13日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内江陈女士一案将于12月15日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封面新闻会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刑辩部主任胡延美表示,根据《商标法》五十八条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被告在商铺名称中使用原告注册商标,是否需要赔偿,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是否存在“误导公众”;2、是否属于“混淆”行为?而判断两者的关键在于,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一定的“影响”,能否诱发误导、混淆的动机,产生误导、混淆的效果。
胡延美律师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如果注册商标仅仅只是注册过,在社会上没有任何影响力,不被商家和消费者所知晓,商家缺乏进行误导混淆的动机,客观上也达不到误导、混淆的目的,那么,停用即可,无需赔偿!”
近期,“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等商标侵权热点事件备受关注。“胡辣汤”、“肉夹馍”两商标权利人已暂停维权并向公众致歉。青岛洁神起诉四川多家干洗店将走向何方?封面新闻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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