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22:30:27来源:法律常识
在征拆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房屋被强拆了,然后协议也被冒签了,房产证同时也被注销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主任律师告诉你遇到这种情况到底怎么处理。
案情介绍
海南省海口市某区杜先生遇到了这样一件事,其在当地有合法房屋,房屋被拆迁公司强拆了,同时拆迁公司伪造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区房管局,把杜先生的房产证给注销了,杜先生知道需要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杜先生看到,史西宁律师办过四川类似的案件,并且获得了圆满的结果,于是委托了史西宁律师。
律师风采
史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杜先生的材料进行了分析,考虑到杜先生的房产证已经被注销,而且布场安置协议也没有签订。于是史律师,对补偿安置协议,和房管局的注销行为同时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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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的注销行为材料提交上去后,一审法院认为杜先生签订了补偿协议,与被诉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于是上诉,在二审中,史西宁律师指出:一审法院认定杜先生与拆迁公司达成协议,并履行,原裁定认定事实错误,二审法院采纳了史西宁律师观点,撤销了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要求一审法院继续审理。安置协议无效案件胜诉,认定上诉人与拆迁公司未达成协议。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