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07:36:04来源:法律常识
家住唐河县大河屯镇的李某,由于房屋紧邻国道,就将私家轿车停放在院内。不料,轿车因刹车故障,深夜自动溜车至国道内,造成险象环生。所幸,民警路过遇到这一险情后,紧急排险,联系车主将其停放着安全地带,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10月11日21时许,唐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侯同飞等人在完成现场勘查工作返回单位途中,在途径328国道大河屯镇蔡新庄路段时,突然发现有一辆白色汽车停放在国道中间。 虽然当时已是深夜,但国道上车流量较多,造成险象环生,横在中间的汽车极易引发不可预料的交通事故。
发现这一险情后,民警侯同飞等人立即将警车停在路边,闪烁警灯警示过往车辆,又在汽车后方设置了警示标志。在查看车辆属于熄火状态、轿车内无人乘坐后,立即走访周边的群众,进行查证车辆的信息和车主。
在联系附近住户李某时,李某在核实车辆型号和牌照后,表示是自己的轿车,但停放在路边的私家院内。此后,李某紧急起床赶到现场,发现却系自己的轿车,并第一时间转移至安全地带。
经了解情况得知,当天李某驾车返回家中后,发现轿车的刹车存在故障,但是由于系深夜,就将车辆停放在自己家院内休息,准备第二天一大早进行维修。经综合分析研判,民警判断李某停车的位置处在倾斜位置,可能系轿车因刹车故障,自动“溜车”至国道。
此后,民警指导李某将轿车停放在安全地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叮嘱李某早入对车辆进行维修,以防发生不可预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