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7:15:5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潘某及其家属将一面锦旗送到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以表达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感激之情。
不久前,潘某驾驶小型客车撞到横过道路的行人查某,造成对方死亡,交警认定潘某负全责。查某家属为赔偿事宜到清城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求助。调解员反复与保险公司、受害人家属、肇事者沟通,以案说法、以情说案,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和解。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清城区法院着眼于“减诉”和“快调”目标,进一步创新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机制,利用“联、快、便”三个关键点为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引活水,促进纠纷化解在诉前,构建起集责任认定、法律咨询、保险核损、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在线诉讼“一条龙”处理方式,探索出道交纠纷处理新模式。
据介绍,2019年,由清城区委政法委牵头,清城区法院联合公安、司法及清远银保监分局成立清城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一体化网络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等司法服务。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计算当事人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时严格执行广东省关于各行业收入标准,进一步固化当事人对理赔的心理预期,增强解决道交纠纷的公信力、权威性和统一性。
清城区法院还利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推送的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器微信小程序向当事人释明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赔偿项目及标准,若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能够当即履行的,可以在线签订调解协议及申请“一键理赔”,流程高效便捷。
清城区法院落实优先导入、优先鉴定、优先赔付“三个优先”举措,由公安交警部门首先确定事故责任,然后将案件有关信息上传至道交一体化平台,同时引导当事人先到平台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实现优先导入。“后续可通过该平台查看案件相关信息,实现数据共享。”清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责任明确,但家庭困难又急需治疗且符合先予赔偿条件的,法院积极联系保险公司或者侵权人将不存在争议部分的赔偿款先行支付给受害人,让受害群众尽早拿到“救命钱”。
为了让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诉前调解相关事宜,清城区法院在清城区交警大队设立调解中心,由该院返聘法官及调解员担任当事人“理赔顾问”,有关鉴定评估、调解、司法确认、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流程所涉及的事项可在该中心一站式办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清城区法院道交一体化中心共受理调解案件1896件,结案1664件,调解成功1030件,成功率为62%,调解成功案件涉及赔偿款1.14亿元,主动履行率99.7%。
“目前,全覆盖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为高效化解道交纠纷等各类纠纷案件奠定基础,对构建具有清远特色的现代化诉讼体系具有典型意义。”清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