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2:40:59来源:法律常识
去年办理了一个集体欠薪的案子,用人单位还是一家比较有名的科技公司,因公司缺少现金流,欠了几十个劳动者几个月的工资,甚至连买社保的钱都没有,还需要向员工借[捂脸],逼得员工不得不选择离职,我代理了20个人,其中19个人的离职申请都写的个人原因,仅1个人的离职申请写了欠薪,结果"欠薪"两个字的含金量可高了,劳动仲裁的时候换来了几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而写"个人原因"4个字的19个人就没有经济补偿金。
所以呀,小邓律师提醒你,不要被老板、人事的话给忽悠了,虽然欠薪、扯项目等公司原因造成的离职是事实,但也要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