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9:06:47来源:法律常识
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也不是夫妻关系。
如果婚姻无效,男女双方肯定是想尽快结束这种婚姻无效的状态。今天我和大家分享的法律问题是:如果婚姻无效,该怎么办?无效的婚姻有没有转化成有效婚姻的可能?
我先用两句话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婚姻无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宣告婚姻无效只能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形式作出。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不同,因此,有的无效婚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然转化为有效婚姻,更多的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存在转化为有效婚姻的可能。
具体来说:
1、谁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呢?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这里的当事人指的是无效婚姻的男女双方,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因为导致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不同,也会有所不同。
举例来说:
如果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男女任何一方都有权申请婚姻无效,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可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这里的基层组织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住所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派出所、民政部门及妇联、工会等有关组织机构。
如果以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男女任何一方都有权申请婚姻无效,双方的近亲属都可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如果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男女任何一方都有权申请婚姻无效,未达到法定婚龄一方的近亲属都可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 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能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只能由人民法院宣告。
3、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应该在什么期限内行使权利。
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即向法院起诉时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依然客观存在。反之,如果起诉时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已经消失,法院就不予支持。
举例来说:
如果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起诉时双方都已达到法定婚龄,法院则不予支持。因为从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时,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已经消失,无效的婚姻已自然转化为有效婚姻。
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形我要重点说明一下:如果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告起诉时已经没有重婚情形的,无效的婚姻是否能自然转化为有效婚姻呢?
回答:不能。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无论之后重婚情形是否消失,无效的婚姻都不能转化为有效婚姻。
因为相对于未达到法定婚龄这种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重婚行为严重违反了一夫一妻制,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也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严重的婚姻违法行为,从性质上不应当存在从违法到合法转化的问题。因此,无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重婚者是存在两个婚姻关系,还是只存在一个婚姻关系,都应该宣告构成重婚的婚姻无效。即使前一个婚姻已经合法终止,后一个婚姻关系仍旧是无效的。
特别要说明的是:无效婚姻在被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之前是有效的,当被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该婚姻自始无效,言外之意,就是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不是夫妻关系。因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导致婚姻无效,在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时自然转化为有效婚姻,其他两种情形导致婚姻无效的,只能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结束无效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