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9:09:42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3月30日讯(通讯员 胡娟 黄丽瑾 记者 刘浏)“您好,我是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贵院办理的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请问能否申请异地阅卷?”近日,由于受疫情影响,该名律师无法从北京前往镇江阅卷,遂向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打电话求助,希望能够异地阅卷。
接到求助电话后,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案管部门立即启动异地阅卷服务,耐心指导该名律师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案件管理部门递交阅卷申请材料的同时,还与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就如何既保证律师的权利,又保证案卷材料不发生丢失泄密等情况进行了充分商榷并确定了异地阅卷方案。
根据方案,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通过12309系统对该名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对该律师所代理的案件的电子卷宗予以刻录,并通过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的机要通道寄给该名律师。
最终,在镇江润州、北京两地检察机关的通力协作下,此次异地阅卷工作得以高质高效完成,该名律师也对检察机关的做法表示肯定和感谢。
今年以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新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网上案件查询、网上阅卷申请等事宜,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律师进行远程指导,第一时间对已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反馈处理,积极借助网络平台系统开展律师异地阅卷工作14次,既避免了疫情期间的人员流动,又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地提升了律师阅卷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理念,充分发挥信息数据化的便利,让数据多跑步,不断提升律师权益保障工作的成效。”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案管部门负责人张玉军表示。
校对 王菲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