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9:47:09来源:法律常识
7月16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家事纠纷案件中遇到了很大的阻碍,一对姐弟恋未婚生子,分手后男方拒绝女方探视,男方的父母还将孩子藏匿了起来,这可怎么办呢?
三年前,刘女士从河南到南宁打工,认识了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张先生(化名)。两人恋爱并有了孩子,可两人生活在一起后,家庭纷争不断,孩子七个月的时候两人就分开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
分开之后刘女士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独自生下小女儿后回了河南,儿子留在南宁由爷爷奶奶照顾。今年,当刘女士提出探视儿子的时候,男方却以各种理由不予探视。刘女士就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和抚养权。上周末,刘女士跟着法院执行人员一起去探望儿子,但却没能见到。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人员 李臻栋:
男方的家人拒不交出孩子,男方也不愿意把孩子叫出来给女方看,因为男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对男方处以了司法拘留的措施。
进入看守所的第二天,张先生答应让刘女士看孩子。今天上午,法院执行人员从看守所将张先生接出来,一起回家带孩子出来与母亲见面,结果孩子却被爷爷奶奶藏匿起来了。
张先生:
你去捉他(爷爷奶奶)捉我没用,跟他说,跟我说没用,孩子不在我这里,不是我藏的。
张先生说,孩子一直是爷爷奶奶养大,老人家很担心孩子被母亲带回河南。刘女士表示,这次回来南宁目的是带回儿子,放弃儿子的抚养权可以,但男方得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
刘女士:
不行的话把小孩还留给他们,给我点赔偿,不管是对我父母还是对我自己都有个交代,我个人最少得十几万,我家人说没有二十万你别想把这个事情解决。
双方经济都不宽裕,彼此就儿子抚养权和经济补偿争执不下。法官表示,父母离婚或者非婚生子,不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另一方都拥有探视的权利,张先生父母一味藏匿孩子拒绝孩子母亲探视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人员 李臻栋:
如果说男方的父母拒不履行自己应当负担的协助执行义务,有可能被法院处以拘留或者罚款措施。
来源: 广西新闻频道
编辑: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