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9:47:34来源:法律常识
8月27日,苏州的王先生查看家中监控发现,保姆竟在3分钟之内,分别用掌掴、抽打、推搡、拉扯等方式,持续对自己仅2岁的儿子殴打10余次。据悉,保姆有15年家政经验,在王先生家干了8个月。
看完监控后,怒不可言的王先生于第一时间报了警。保姆解释说,之所以做出如此行为,是因为轩轩经常尿裤子,还不怎么听话,她当时的情绪比较急躁。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很难判断孩子有没有受伤,“保姆把他摔在地上之后,有个监控死角我们看不到,但当时孩子在哭。”目前,该保姆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律师意见:保姆对雇主家幼童具有看护的职责,其对该幼童进行掌掴、抽打、推搡、拉扯等行为,且次数较多,情节较为恶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虐待监护、看护人罪。由于孩子伤情还没法判断,所以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的嫌疑,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具体定罪量刑还要参照具体伤情和犯罪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的,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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