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21:54:49来源:法律常识
楚天都市报4月30日讯(记者余皓 刘中灿)为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4月29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联合湖北省司法厅主办,由武汉市司法局、武昌区司法局承办的党员律师法律援助劳动维权咨询专场,在武昌区水果湖街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举行。现场摆摊的10名公益律师均是党员。这是本报联手司法行政机关举办法律公益活动以来的首次党员律师专场。
该公益活动吸引了200余名市民“赶场”,公益律师为其中76名劳动者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获援劳动者感叹:“这是五一劳动节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图:吴爹爹手持两份鉴定证书求解疑惑
【现场直击】
6年讨不回3万余元工钱
老父替子讨公道
4月29日一大早,67岁老人王爹爹便赶到现场。见到湖北省十佳律师、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主任熊茂垠律师后,老人仿佛看到了“救星”:“熊律师,我儿子的这3万余元工钱讨了6年都讨不回。法院判决也生效了,还是没讨回来,还有什么办法吗?”
据王爹爹介绍,其子小王今年33岁。小王曾在位于洪山区的一家瑜伽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了3年,公司欠他一年多的劳动报酬3万余元。老人提供的一份维权名单显示:该公司还欠100余名顾客200余万元的健身卡费。“在儿子打官司之前,该公司早就人去楼空了。诉讼时,该公司都没派人出庭。”2015年,经洪山区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向小王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3万余元。
在小王申请了强制执行后,因暂未查到该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洪山区法院于2017年11月下达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我们再该怎么办呢?”王爹爹双手一摊,有些无可奈何。“该公司的行为,轻者属欺诈,重者涉及诈骗。”熊茂垠律师建议王爹爹,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同时查询该公司股东是否出资到位,如果没有按比例出资到位,其他股东应当在出资到位规定的额度内承担责任,这样就扩大了本案被执行人的范围,最大程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王爹爹听到解答后,频频点头。
图:党员律师法律援助劳动维权咨询专场现场
两份鉴定等级不同引疑惑
律师释法支招解难题
84岁的吴爹爹退休前是铁路职工。他告诉记者,1971年他在修铁路时,铁屑飞到眼中击伤左眼,1999年鉴定身体损害程度为九级伤残。2017年,他左眼几近失明,做了工伤鉴定为七级。“我1985年退休时多发了百分之五的工伤工资,现伤残等级提高了二级,却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助,这太不合理了……”
吴爹爹说,他为此事多次上访,但无果,遂向现场接待他的徐杰恒律师求助。徐律师现担任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员,他热情接待了吴爹爹。
在了解了详情后,徐杰恒律师指出,两份鉴定性质是不同的,前者是人身损害鉴定,后者是工伤鉴定。一般来说,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要高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吴爹爹的工伤因年代久远,现在想要再获补偿,可能性不太大。再加上左眼失明的因素很多,不一定完全是当年工伤造成的,证据也不足。因此,现在最可行的方案是,鉴于其工伤及家庭困难,可向社区申请残疾津贴以及困难补助等。
图:群众踊跃向公益律师咨询
没签劳动合同,上班十几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男子求助公益律师获援助
47岁男子凃志刚在现场愁眉不展,儿子的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成了他的“心病”。见到林松律师后,他打开了话匣子:“儿子今年22岁,事发前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仅工作了10余天。今年1月23日,儿子在餐厅工作时,左手拿着一个玻璃杯,因地滑摔倒在地,手被割伤缝了十几针。老板在垫付了6000余元医疗费后,拒不支付儿子的工资、后期护理费、生活费等。我曾提出后期费用2万元以内可了结此事,但老板不答应。”
“别急,这事是能够解决的。”公益律师林松一边劝慰一边支招,他建议凃志刚先到派出所收集报警回执单,固定相关证据。再申请仲裁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最后再打工伤赔偿诉讼。
林松律师当即为凃志刚之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当天,200余名求助者中,公益律师为其中76名劳动者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
图:咨询现场
【真实案例】
汽车维修保养工受伤致残 公司拒赔
本报公益律师伸援手助其获赔21万元
2015年6月,吴某入职湖北某车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车行公司)从事技师工作,车行公司并未为吴某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也没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2015年11月29日,吴某在做汽车维修保养工作时,因地板有油不慎摔倒致眼部受伤。车行公司支付了住院医疗费,并安排两名员工在医院照顾吴某。吴某出院后在家继续治疗及休息,于2016年2月底回岗上班。
因车行公司拒不为吴某申请工伤认定,吴某便自行向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6年8月2日,该局认定吴某所受伤害为工伤。2017年3月27日,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吴某工伤致残程度为七级。
此后,吴某和车行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车行公司拒不赔偿,且解除了吴某的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吴某向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指派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曾胜勇律师提供援助。
2017年6月,曾律师代理吴某向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同年10月20日,该仲裁委裁决:车行公司支付吴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资差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21.7万余元。
车行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武昌区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向武汉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车行公司无需向吴某支付赔偿费用。开庭时,曾律师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2018年10月29日,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车行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前向吴某支付21万元赔款,吴某放弃其他请求。
今日,曾胜勇律师告诉记者,吴某已收到该笔21万元赔款。
图:现场
【绿色通道】
武汉加大援助力度 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出现劳动争议,劳动者该如何维护正当权益?今日,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许高真指出,劳动争议的多发类型往往是在农民工欠薪、劳动合同的解除及补偿和工伤事故赔偿等领域。
许律师称,出现农民工欠薪时,其救济途径有向主管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出现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引起的补偿纠纷,可由劳资双方协商调解,便于矛盾的化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出现工伤事故赔偿的争议,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鉴定,对工伤鉴定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前置程序完成后,才能提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乃至向法院起诉。“倡导劳动者在出现劳动争议时,应当是有理、有序,依法维权。”
今日,据武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8年以来,武汉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咨询等事务35427件,办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5935件,占全市法援案件总数的37%以上。
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居高不下的原因,除了有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以外,也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受援人文化水平偏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有关。
该负责人称,武汉市司法局将进一步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多举措加大对劳动者的法律援助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欠薪或工伤索赔的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前移窗口,主动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通过在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多发高发的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法律援助公告栏,公布12348热线电话、援助范围、受理程序等维权信息,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加强武汉“1+8城市圈”劳动者异地援助协作,推动欠薪纠纷从集中化解到及时就地化解;组织和深化“送法到企业、到工地”等活动,携手媒体和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开展为劳动者维权行动,向企业宣传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督导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用工制度,推动建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