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2:02:42来源:法律常识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宣判后,张起淮律师也在微博发出合影,王宝强穿着笔挺的西装,两个人握手合影,脸上露出了招牌笑容,看起来心情不错。
这场离婚闹剧闹了整整两年,虽说善恶终有报,但王在这场战役中也饱受痛楚。而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网友调侃道:我依旧相信爱情,但我不相信会发生在我身上。虽是一句自侃,但也反映出如今爱情、婚姻的脆弱。
那么如果保不住婚姻,我们该如何保住自己的财产呢?
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时,婚后个人财产不计入分割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由于生活的复杂性,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出轨或家暴等等情况。
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还需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现如今,很多人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婚姻法对房产分割有详尽的解释,其中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以上是常见的婚后财产问题,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当然我们不是让大家在婚姻中斤斤计较,而是懂得维护各自的权益;爱情是相互的、平等的,懂得如何更好的经营婚姻,这不也是婚姻的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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