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2:10:5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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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未离身,余额却发生了变动,结果发现银行卡被盗刷了,怎么办?这样的情形,可以找银行索赔呢?
小徐因生意资金往来需要,在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2021年12月,银行先后三次向小徐手机发送短信,显示小徐持有的借记卡发生了ATM转账的情形,共计20万元。当晚,小徐看到信息后,立即联系了银行客服,随后前往ATM机查询了借记卡账户明细和余额,修改了银行卡密码。第二天,小徐到银行咨询资金是否可撤销,但被告知已转账,不能撤销。小徐在银行处进行了换卡,之后报了警。警方立案侦查后查明,小徐的借记卡账户在外地转账、取款等共计22万元。
小徐认为,自己一直妥善保管借记卡,银行作为发卡行,有义务保障其发行的银行卡的安全性,对持卡人遭受的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于是小徐将银行诉至法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银行卡盗刷交易分为伪卡盗刷交易和银行卡网络盗刷交易两种。
伪卡盗刷交易指的是,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刷卡进行取现、消费、转账等,导致持卡人账户发生非基于本人意思的资金减少或者透支数额增加的行为。而网络盗刷交易指的是,他人盗取并使用持卡人银行卡网络交易身份识别信息和交易验证信息进行网络交易,导致持卡人账户发生非因本人意思的资金减少或者透支数额增加的行为。
两者相比较,区别在于他人是否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刷卡进行交易。如果是,为伪卡盗刷交易。如果不是,则为网络盗刷交易。
本案中,发生盗刷行为时,银行卡仍然在持卡人小徐手上,因此该案属于伪卡盗刷交易。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卡盗刷交易的发生是出于持卡人“非本人意思”,如果该交易是持卡人本人交易或授权他人交易的,就不能认定为银行卡被盗刷。
当然,发生银行卡盗刷交易时,不能空口无凭。认定银行卡盗刷交易事实,无论是持卡人还是银行,都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和“谁占有证据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明。
比如持卡人可以提供银行卡交易时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生效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进行证明。如果银行方面认为该交易为持卡人本人交易或者其授权交易的,并非发生银行卡盗刷行为的,可以提供交易单据、对账单、监控录像、交易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等证据进行证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7条第2款规定,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信用卡持卡人基于信用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返还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发卡行请求信用卡持卡人偿还透支款本息、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银行卡遭遇了盗刷,持卡人可以要求银行赔偿被盗刷的借记卡的本息和发生盗刷的信用卡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当然,持卡人向银行索赔前,需要根据前述提供相应证据材料进行证明。
本案中,小徐提供了银行卡交易时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材料,法院结合相关事实,认定该案为伪卡盗刷交易,并支持了小徐要求银行赔偿损失22万元的请求。
第一步,第一时间向发卡行电话挂失。
致电银行客服申请挂失,并冻结银行卡,以此避免因盗刷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二步,持银行卡到本地ATM机或银行网点进行操作。
持卡人可以到柜员机进行查询或者存款取款,并留存好此次操作的凭证,以此证明银行卡当时是在自己身边,发生盗刷时银行卡和本人都在本地。
第三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详细描述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并保留好报警回执,以此证明银行卡仍由自己妥善保管,盗刷消费不是本人进行操作的。
第四步,迅速和银行联系,沟通后续赔偿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发生银行卡被盗刷,这两种情况银行无须赔偿:一是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信息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具有过错的;二是持卡人没有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
提醒大家,并非所有的银行卡盗刷行为都要由银行担责。同样,持卡人也要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一旦发生银行卡被盗刷,应当立即进行挂失,防止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