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8:50:17来源:法律常识
一、基本案情
当事人在接到诉讼后找到张捷律师,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显示,当事人A与B签订有三份借条,金额共及80多万,每份借条均有A的签名及转款凭证。在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中,认定借款关系成立的条件即是借条及转款凭证,但本案中,A认为借款并非由A使用而是由C进行饭店经营使用,且C与B也是认识,故希望委托律师看能否推翻这个借款关系。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A与B的借款关系是否成立?
三、律师工作及判决结果
接受委托后,张捷律师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认为B与C存在恶意串通虚构债务的嫌疑,当然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的前提下,任何事实都是无水之源。张捷律师当即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查B的银行流水,通过法院向律师开具的调查令,张捷律师前往三个银行调取了B的全部银行流水,通过梳理可以证实,B所谓的借款来源竟均来自于C,也即证实了当事人与律师的猜测,律师通过向法院提交证据并向法庭阐述说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张捷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B对A的诉讼请求。B不服申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四、后记
这个看似不可能推翻的案件,在当事人及律师的努力配合下,最终得以翻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当事人及律师,任何案件都需要足够的重视及足够的努力,有些案件往往会绝处逢生。
张捷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7年执业经验,专注于民商事诉讼纠纷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