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找暴力犯罪辩护律师费用,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

时间:2022-12-17 22:52:10来源:法律常识

广州法援机构稳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广州法援机构稳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广州法援机构稳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明确:“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试行。试点省(直辖市)可以在全省(直辖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广州作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城市之一。广州法援机构创新形式,多策并举,稳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落地见效。自2017年11月1日(正式启动)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法援机构共为刑事全覆盖案件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8200余件,提供法律帮助12500余人次,其中广州市法援处为刑事全覆盖案件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1500余件,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作用。

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细则》

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最快的速度,真抓实干把顶层设计贯彻到“最后一公里”,确保改革试点部署迅速落地落实。

在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31日联合印发《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标志着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实施细则,率先具体落实这项改革创新的城市。广州法援机构积极带头学习宣讲《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29日,司法部熊选国副部长在全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讲话中对广州市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广州市率先出台《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司法局与人民法院双向联络工作机制,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协调,畅通文书交换、定期会商,及时沟通交流、反馈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在全国率先规范刑事诉讼法援工作

2018年8月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若干规定》,该规定属于我国首个地方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主要对法、检、公、司之间的衔接机制和各自职责进行明确。

广州市司法局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完善信息化工作平台,实现工作数据在各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即时传输,提高通知辩护、调配资源等工作质效;制定格式化的《刑事案件阅卷笔录》《刑事案件会见笔录》等法律文书,将法援律师在提供法援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通过问题的方式固定下来,保证每个案件都符合律师刑事业务规范中的“规定动作”;制订颁布了《广州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试行)》,并将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要求纳入其中,确保法援值班律师工作规范发展。

组建法援值班律师团队

❖充分发挥广州市律师资源丰富的优势,提高法援值班律师准入门槛,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且在规范律师事务所执业、具备一定年限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从事法援律师值班工作。

❖公开招募各法援工作站值班律师,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法援值班律师库,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及网站公示。

广州市律师协会5个刑事专业委员会和未保委全体成员申请加入法援律师队伍。全市现有法援律师2150余人,其中12家法援机构均成立专门法援值班律师团队共780余人。

根据需要,每周固定2至5个半天安排律师在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开展值班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和其他法律帮助,逐步推动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化,即通过阅卷和会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建立法援值班律师调配机制

❖对部分区法援值班任务重、办案单位要求增加法援值班次数的情况,督促相关法援机构及时招募法援值班律师。

❖对一些人数众多的共同犯罪的认罪认罚案件,在受理的法援机构无法按要求安排法援值班律师的情况下,由广州市法援处统筹安排法援值班律师前往提供法律帮助。

❖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法援案件,区法援机构认为超过其受理能力的,可以将案件上移到市法援处,由广州市法援处受理并安排律师办理。

积极推动刑事诉讼全过程

律师辩护全覆盖

广州市区两级法援机构积极探索扩大刑事法援覆盖面,并在审判阶段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实现刑事诉讼全过程律师辩护全覆盖。

❖部分区法援机构探索审查起诉阶段的全覆盖,其中越秀区法援处联合越秀区检察院,对认罪认罚案件一律由区检察院通知辩护;

❖花都区法援处联合花都区检察院,对案情简单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通知辩护;

❖广州市法援处积极协商市人民检察院,拟将认罪认罚案件全部纳入通知辩护的范围;

❖修订并即将出台的《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新增“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规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再审阶段均免予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即可申请法援,真正实行全流程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仅限于审判阶段”等内容。

加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试点工作经费保障

广州市司法局积极与广州市财政局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指导各区司法局向当地财政及时通报全覆盖工作的情况,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的经费及时到位;指导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设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资助项目”,在办案补贴上予以资助,鼓励律师承办偏远地区刑事案件,确保偏远地区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受援人能够得到律师的辩护服务,充分调动法援律师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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