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2:31:10来源:法律常识
在集体活动中,普遍存在一种“搭便车”的现象,即多数人都在观望,而不采取实际行动,心中都希望能借助其他人的行动不劳而获,取得利益。我们发现这种现象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尤为严重,因为相当一部分征地拆迁涉及当地居民人数众多,在通过法律维权过程中,一定会出现有一个或者一部分被拆迁人希望委托律师维权,有些却不愿意花这笔律师费的情况。
在我们办案中经常发现,很多被拆迁户都有这样一种想法,拆迁都是统一进行的,维权户通过请律师维权提高了补偿,那么其他没有参与维权的,补偿也会跟着提高,而不用付出维权的律师费等代价。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搭便车”思维。这时有些被拆迁户就想,是不是我请了律师,那些没请的是不是要“白占便宜”了?我自己花钱,然后大家一块维权,这怎么想也不是那么一回事!下面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来给大家分析分析,这件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首先,根据我们多年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经验,基本上“搭便车”是一种害人害己的策略。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天助自助者”。
1、从拆迁方控制拆迁成本的角度考虑,即使拆迁方对那些积极争取维权的人提高了补偿,也绝对不会发普惠善心,将所有人的补偿利益都提高到一个水平。你如果想借他人之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说是打错了算盘。
2、从法律上讲,如果你自己不主动的去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是不会主动的为你维权的。对于那些起诉的人,法院支持诉讼请求后是会获得赔偿的,而那些没有起诉维权的人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3、实践中,拆迁补偿真正能做到公平公开透明的很少。自己想提高补偿,必须自己亲自去争取,即便你身在维权组织内,有些关键信息还是无法获取的,“搭便车”行为也只能是了解一些信息,但恐怕对于维权用处并不大。
通过上述分析,大家应该都已经认识到自己的权益只能靠自己去争取,任何抱着侥幸心理的投机主义者,到最后不但自己失去了维权时机,还会白白浪费了他人的维权机会,最终受益的只能是拆迁方。
1、可以分担律师费和其它相关维权费用。
接触过征地拆迁案件的人都知道,拆迁维权费用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么一大笔开支要一个人来承担可是不小的压力。那么,拉上邻居和亲友一起来分担维权费用就再合适不过了。在实践中,大部分人选择集体维权的首要动机恐怕就是冲这个去的。
2、能够引起重视。
相较于单打独斗,集体维权肯定是可以获得很高的关注度的,而只要有热点,是很容易促成相关部门和拆迁户达成协商谈判的。拆迁维权案件的目的只是要合理补偿,并非一定要斗个你死我活的,只要能达成合理补偿,对于拆迁双方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
3、工作推进快,效率高。
征地拆迁案件需要进行相关的程序非常繁琐和复杂,既有信息的调查工作,又有大大小小的复议、诉讼要进行。多人维权的话,具体工作可以分担,可以更快地推进维权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