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7:30:33来源:法律常识
上一周,深圳警方先后公布了一批暴雷平台的最新进展。
有个亮点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在钱爸爸和五星财富的通报中,给平台拉资金的渠道方也被追赃,其拿到的佣金被视为非法所得。
那么,对于暴雷的自融、诈骗平台,还有哪些赃款或者非法所得是可以追回的呢?
(平台上的真实债权的催收,不作为赃款、非法所得讨论。)
1
平台账户余额和现金
已经爆雷的P2P平台,公司账户会被警方封锁,账户资金会被冻结。
这些钱在走完相应的流程后,也会返还给相应的投资人。
比如,投之家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就会在近期原路返回投资人账户。
2
平台固定资产变现
除了流动的账户资金外,公司所有的办公场所、办公器械等,也会被查封并使资产变现,将得到的钱款返还给投资者。
当然,这部分固定资产最后只能折旧处理。
3
涉案资产查封冻结
很多平台,老板把募来的钱,投资建了商品房,或直接进行了其他的固定资产投资,警方也会对这些资产进行查封。
相应的公司的公司股权,也会被工商冻结。
比如,国金宝老板募资在安徽投建的商品房,即遭警方查封。
4
动用投资人资金购买奢侈品等
一些平台的老板,将平台募集的资金,用于个人挥霍,购买豪车、豪宅,甚至包养情妇。
不论是给自己买的,还是买来赠送他人的,只要能追查到,都要查封变现。
比如,e租宝老板丁宁给公司高管兼情人张敏购买的豪宅、豪车,还有大量金银珠宝,最后都被警方查封。
5
追讨跑路资金
一些平台老板在出事前,不择手段将资金匿藏甚至转移到境外,这部分钱是往往是大头,追查难度也是最大的。
也正是如此,很多老板在暴雷后,都纷纷逃亡海外。
不过,随着警方追捕力度加大,上海、杭州、深圳很多跑路老板都被追回归,相信也可以追回部分资金。
6
平台员工提成
很多平台,在运营时为了业绩,通过高额提成的方式刺激员工拉投资。
比如我知道的一个e租宝的理财师,2015年一个月的提成高达1.5万。
当然,e租宝被立案后,这些员工的提成也被视为非法所得被追缴。
上周五,投之家黄诗樵在和受害人沟通时也表示,如果警方认定了投之家电销人员的提成为非法所得,也一样会被追缴。
7
资金渠道的佣金
大家都知道,实际上p2p平台的运营成本高,尤其是推广获客拉资金。
很多自融平台,实际上就是拿投资人的钱,来做广告或拉资金。
上面开头就说了,深圳首次将暴雷平台的资金渠道方的佣金收入,作为非法所得来追缴。
它满足了两个条件:一是,资金渠道方面向不特定人群,组织诱导他们在平台投资;二是,提取高额高额佣金,这个佣金可能都超过了平台的利率。
Ps
最近,很多投资人我问:
很多人都是看了欧神、杨毅、叶檀等知名大V的微信推荐文章,才投资国金
宝造成损失的,这些大V从国金宝拿了那么多广告款,能不能被追“赃”?
当然,不排除国金宝的确是拿着投资人的钱,在做广告拉资金,但至于媒体有无法律责任的问题,在我看来争议很大。
所以,我咨询了三位律师,其中两位认为媒体没有法律责任,一位认为争议太大不好判断。
另外,拿自融诈骗平台e租宝来说,它曾经也在很多媒体包括央视都打过广告,花费不少,但最终包括央视在内的这些媒体,并未收到处罚。
当然,最后怎么定则还要看警方、法院的最终结果。
哪怕媒体没有法律责任,投资人也可以抱团谴责、维权,毕竟从道义和转型性上来讲,这些媒体没有做到尽职审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