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找律师哪家好,医疗过错律师咨询

时间:2022-12-18 11:07:16来源:法律常识

【摘要】外院胃镜活检病理提示为贲门局部粘膜腺上皮中-重度异型增生,行贲门癌根治手术病理未见肿瘤组织转移。后因吻合口瘘患者死亡。2019年12月25日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考量患者束某某在外院病理报告情况;被告收治后的病理提示;被告对于替代方案的告知瑕疵,延误处理吻合口瘘,对肠内营养关注不足情况,判令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654598.6元。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过错,食管癌,诊断依据,吻合口瘘

医疗纠纷:对疑似食管癌诊治存在多处诊疗过错,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一.基本案情

2018年8月27日,患者束某某因进食后上腹部闷胀不适两月余至被告胸外科就诊。被告收治患者束某某入院时,知悉外院胃镜显示为贲门后壁距门齿40cm见1.0cm溃疡,底新鲜渗血;病理提示为贲门局部粘膜腺上皮中-重度异型增生。入院诊断为贲门早癌。当月29日病程录记载CT示贲门及胃窦壁稍增厚。

9月4日上午9时5分至11时45分,被告为患者束某某在全麻下进行了贲门癌根治手术(经上腹正中切口)。手术中探查:贲门口肿块不明显,局部拟有组织增厚约1.0×1.0cm大小,周围组织无明显侵犯,肝脾未见转移。9月5日的病理诊断为胃贲门小弯侧粘膜慢性炎伴少量腺体肠化,少量腺体轻-中度异型增生;未见肿瘤组织转移。

术后患者束某某体温持续在37.8℃至38℃之间(其中9月8日、9日无病程记录)至9月12日。9月14日凌晨1时前后,患者束某某诉胸闷。被告进行了抢救。被转至ICU(重症监护)治疗。9月20日,腹部增强CT考虑吻合口瘘;经内镜下予瘘口内放置导丝后放置鼻胃管减压管一根,引流通畅。10月1日8时45分至10时55分,在全麻下行剖腹探查手术。11月12日7时患者束某某死亡。

医疗纠纷:对疑似食管癌诊治存在多处诊疗过错,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二.医方观点

患者束某某在被告医院处就诊是事实。但原告主张由被告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没有依据。不认认可鉴定意见中认为被告承担同等到主要责任的认定。原告主张赔偿的金额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患者束某某尚欠医疗费486926元,请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患者束某某在外院已经检查出贲门局部粘膜腺上皮重度异型增生,存在手术指征,被告以手术方式治疗没有过错。为患者束某某进行手术的医生系其亲属,已在病理检查报告单的右侧空白处手写ESD,已告知了患方其他医疗方案。

患者束某某手术初期出现了较小的吻合口瘘,通常情况下患者自身的机体功能是可以逐步自愈的,故被告未进行引流手术无过错,鉴定人以事后的角度分析问题,对被告有失公正。该吻合口瘘未能愈合,系患者自身体质原因;患者束某某胃肠功能不全,缺少动力,已形成了胃肠无力症,此情况下,再为胃肠补充营养,难以吸收,被告对于静脉营养方式从未放弃。

医疗纠纷:对疑似食管癌诊治存在多处诊疗过错,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三.律师意见

医方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不到位,患者的贲门癌诊断缺乏诊断依据,经术后病理证实食管癌诊断不成立。2018年8月13日患者入院前胃镜活检病理提示贲门局灶腺上皮中-重度异型增生,入院诊断贲门早癌,医方在2018年9月5日术后病理诊断胃贲门小弯侧粘膜慢性炎伴少量腺体肠化,少量腺体轻-中度异型增生。

此后,医方未予修正入院诊断,且在死亡病例讨论时,仍认为患者贲门癌术后吻合口瘘,瘘口迁延不愈,由恶性肿瘤术后并发症及基础疾病等引发严重胸腹腔、纵隔感染,胃肠功能持续障碍,医方出具的死亡记录亦未对临床诊断进行修正。

医疗告知不充分。根据病历资料,医方于9月3日行第二次医患沟通时,告知目前诊断贲门早癌等,完善相关检查,拟明日手术治疗,未见医方告知患方可替代治疗方案(如ESD,药物治疗观察,动态复查胃镜等)及拟行手术与可替代治疗方案的利弊及风险比较的医患沟通记录。

患者出现吻合口瘘后,相关处理不及时。术后引流不及时。根据病历资料,患者术后于9月10日行上消化道造影检查,结果提示吻合口细小瘘道。医方此时未能积极剖腹探查,未能及时置管以充分引流,直到10月1日医方为进一步明确诊断、治疗肠梗阻等才行剖腹探查手术,明显延误。术后肠内营养支持不到位。

医疗纠纷:对疑似食管癌诊治存在多处诊疗过错,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四.法院认为

针对患者束某某治疗的可替代方案说明存在重大瑕疵。患者束某某患有糖尿病、脑梗死,基础疾病在医学上可能增大手术并发症,形成吻合口瘘。对此,被告术前有所预见,但在术后出现并发症后,延误了进一步治疗的时机,致使患者束某某丧失吻合口瘘治愈的机会,增加了死亡后果发生的风险,且对于患者营养评估不够未在早期给予肠内营养,存在重大过错。

综合考量患者束某某在外院病理报告情况;被告收治后的病理提示;被告对于替代方案的告知瑕疵,延误处理吻合口瘘,对肠内营养关注不足情况,原告要求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法院予以支持。

五.法院判决

2019年12月25日法院判决,被告x大学附属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654598.6元。

六.小结

对死亡原因的司法鉴定认为,束某某系经上腹正中切口贲门癌根治手术后并发吻合口瘘,食管气管瘘,继发胸腔、腹腔严重感染致感染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对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意见认为,根据现有资料,被告对患者束某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诊断和鉴别诊断不到位,医患沟通不充分,患者出现吻合口瘘后、相关处理不及时的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同等-主要原因。

医疗纠纷:对疑似食管癌诊治存在多处诊疗过错,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参考资料】1.医疗纠纷:肺癌行放射治疗单次剂量过大,造成严重气管和食管损伤。2.医疗纠纷:直肠癌根治手术中吻合缝合处理不当,导致患者吻合口瘘。3.医疗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五十四条附案例解读。4.医疗纠纷:对肿瘤手术时出现的胰瘘处置不当,致患者病情恶化死亡。

【作者声明】本文为真实司法裁判案例,仅供以案释法之学习交流。若有侵权之处烦请告知删除。文中隐去当事人名称、属地信息。插图无版权纠纷。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刑事案件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打官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找律师可靠吗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