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1:54:48来源:法律常识
来自湖南益阳的徐女士与丈夫离婚,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后将孩子的姓氏改随母姓。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恢复?
那么离婚后子女的姓氏能随一方吗?我们看看这案件到底怎么回事
徐女士与梁先生育有一子,名字梁XX,2015年二人诉讼离婚,孩子归徐女士抚养。2018年梁先生得知儿子改名之后起诉至法院要求恢复。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一、徐女士未经梁先生同意修改孩子名字,行为欠妥
二、但是修改名字追随母姓,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梁先生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法院在考量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姓氏改变时,更重要考虑的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本根原则。孩子改名已经三年,名字已为特定人所熟知,贸然变更影响孩子心理健康。梁先生在长达三年时间里也对孩子的情况不了解,也说明其对子女的关系程度较为不足。
再者,变更姓名属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梁先生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恢复。
因此,梁先生未得到法院支持。
不管怎么样,父母之间的纠纷,还是尽量少波及到孩子。不要只关注表面上的一个符号,在真正对孩子好面前,跟谁姓或许也不是那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