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7:16:0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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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6日,平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盘金塶在平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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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共有集体23次、个人73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连续三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获评 “自治区文明单位”,连续四年获评“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我院摄制的微电影《果园危与机》、《未成年人防侵害微动漫》分别获评全区第三届平安广西微电影比赛三等奖、微动漫比赛三等奖。
检察荣誉
一、扛起政治责任,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中体现检察责任
同心战“疫”彰显检察担当。坚决服从全县疫情防控大局。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共派出35名干警到乡镇全程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向帮扶联系村赠送测温仪、口罩等防疫物资,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2件,积极投身疫苗接种政策宣讲,构筑全民免疫屏障,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助力防范重大风险,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25人,起诉33人。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二是举全院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派出3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另外派出18名干警开展脱贫帮扶工作,获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评。三是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污染防治,共发出涉及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8件。坚持与县河长办联合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聘请首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4名,为维护平乐水域良好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二、致力平安建设,在保障平乐人民安居乐业中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SC1907号专案、谢某石、谢某飘、韩某权、谢某荣等恶势力犯罪集团等涉恶案件。2018年以来,全院共受理公安机关以涉恶性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6件23人,经审查,以涉恶案件定性提起公诉1件7人。摸排移送涉恶线索9条,“保护伞”线索5条,其它违纪违法腐败线索2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30人;提起公诉1273人。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共批准逮捕46人、提起公诉33人。对涉毒涉赌等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犯罪,共批准逮捕涉毒涉赌犯罪嫌疑人282人,提起公诉282人。
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五年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1件21人,其中要案4件,依法办理了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唐某娥(副处级)受贿案、贪污案、阳朔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某健(副处级)受贿案、桂林市物价局原局长刘某光(正处长级)受贿案。加强与纪委监委协调配合,共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4人。
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案件277件340人。严格落实检察长带头接访包案,重点解决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五年来检察长共接访67人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0件50人,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7万元。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依法不批准逮捕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201人,不起诉24人,促成刑事和解8件10人。积极调处涉检信访,在坚持检察长接待日的同时,扎实开展化解积案和案件评查等专项活动。五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232件次,件件有回复。
倾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推进“护蕾工程”,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7件40人,起诉28件41人;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5件6人。派出包括检察长在内的9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毒品等专题法治讲座60余场次。邀请全县中小学生代表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同时推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VR全景线上运行,截止目前已有1.35万人次在线参观了基地。
三、聚焦法律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担当
持续做优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追诉漏犯39人,追诉漏罪25起。强化立案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4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9件。开展安全大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份、检察建议25 份。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
持续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65件,其中涉及民事虚假诉讼40件,涉案金额91万余元。共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4件。根据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向全州县人民法院发出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7件,市检察院交办提请抗诉1件。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五年来,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6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6件,磋商3件。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线索6条,立案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并监督案件执行活动,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4万尾到同安河,恢复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
四、夯实基础,全面建设新时代检察队伍
坚持党建引领,自觉接受监督。五年来,向县委专题汇报工作6次,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专题汇报工作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活动210余人次,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落实司法改革,打造智慧检务。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办案团队、监督管理、业绩考评等制度。强化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刑事检察监督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充分发挥 “12309”平台优势,健全“科技+检察”的工作模式,办理技术类案件210件,检察工作质效不断增强。
狠抓队伍建设,做好教育整顿。自2021年2月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学习1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3次,开展“党史故事大家讲”12次、红色教育2次,开展“三个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警示教育3次。针对教育整顿工作中暴露出的易发多发问题,结合日常工作,建立了13项制度机制,让“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成为常态,全方位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检察长多次带队到园区企业走访调研,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积极护航民企健康发展。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检察官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3次,举办检察开放日2次,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3次,围绕生态民生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为律师办理业务提供便利,今年以来共接待律师25人次,律师申请阅卷全部免收电子卷宗复印、刻录光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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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工作谋划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主动服务大局。
三是精准履职尽责。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
文字/肖廷伍
图片/平乐县融媒体中心、平乐县检察院
编辑/王 琴
审核/肖廷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