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03:02:24来源:法律常识
你知道吗?津南区开始选任人民陪审员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实施,全力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按照天津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津南区现面向全区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
一、选任名额
全区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7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津南区户籍或常住公民;
3.年满二十八周岁;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候选人产生方式
(一)随机抽选。区公安机关会同区司法局、基层人民法院,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二)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津南区司法局、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所在单位、户籍或常住地司法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人民团体提出书面申请,再由他们向区司法局推荐。
(三)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向区司法局进行推荐。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表格可登录天津市司法局网站下载,也可到区司法局领取)一式三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要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津南区非户籍常住居民需要提供证明本人常住的租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
11月1日-11月30日
六、个人申请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
电话
区司法局
咸水沽镇津歧路31号
28392027
双港司法所
双港镇政府南侧50米
28583732
辛庄司法所
辛庄镇三鑫社区服务中心一楼
88532982
咸水沽司法所
津南区咸水沽镇丰收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南150米(咸水沽镇政府后侧附属楼二楼)
88980377
双桥河司法所
津南区双桥河镇政府食堂二楼综治中心
82453430
葛沽司法所
津南区葛沽镇政府8楼(创意中心大厦北门入口)
28753798
北闸口司法所
北闸口镇政府一楼
88732502
八里台司法所
八里台镇政府旁泰达管委会后院小二楼
28628139
小站司法所
小站镇政府三楼
88615057
双新司法所
双新街道办事处二楼
28575112
注:因双林司法所正在筹建,双林辖区居民到双港司法所报名,也可以到居住地社区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