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04:00:47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律师】
“我相信很多人像我一样,虽出身贫寒,起于微末,但是我们都相信历史始终是前进的,相信正义是一定存在的。我们想过上富裕的生活,却不想独善其身;我们渴望自由,却不想独享自由。”(文在寅《命运》)
就这样,我们走上了律师的道路,走上了维权和主持正义的道路,当我们将理想汇集到一起,便会形成一股关于时代的洪流,并绽放耀眼的光芒。
律师可以选择的业务方向有很多,义无反顾的选择刑事辩护方向不仅仅是因为自身的兴趣和热爱,更多的是出于为人辩冤白谤,为被冤屈之人自由和正义呐喊的追求。在生活中,刑事辩护律师职业伦理和社会公众普通道德观念之间存在冲突,甚至对刑辩律师有“帮坏人说好话”的误解,但是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是作恶多端、罄竹难书的恶人,他们有的曾经是兢兢业业的企业家,有的是尽职尽责的领导干部,也有的是守正不阿的警察,他们也曾经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自己的力量,他们有的被商业对手诬陷,有的因为涉嫌职务犯罪被逮捕,他们背后有过或辉煌或坎坷、或心酸或无奈的人生故事。我曾经协助刑事业务主任李常永律师办过一个妨害公务(暴力袭警)的案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二审我们介入,以职务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为切入点提出辩护意见,最终某中院改判为免予刑事处罚,当事人重获自由。李主任经常对我们说“我们眼里再平常不过的刑事案件,对于家庭和个人来说,都可能是一生中最大的坎坷和岔口”。同样,在我的眼里,律师不是浮夸、不接地气的,律师也绝不是商人,律师凭借着自己的正义感,站在了维护“人权”的最前线。
对于普通公民而言,刑罚既是保护我们的最后一道屏障,也容易沦为侵害我们权益的工具,刑辩律师的责任就是把真相从隐匿之处挖掘出来,同司法机关一同还原真相,合法且合理地使用好刑罚这把利剑,铲除奸恶的同时更要维护正义,让当事人和家属不再惶恐、不再迷茫,让他们在至暗时刻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在黑暗的时候,有人想做微光有人想做蝼蚁苟且,没有人去指责你的明哲保身,可你也不配也不能嘲笑说,看那微光多么渺小自不量力。总有一些人不会永远保持沉默,他们确实点亮了这个黑夜啊”,我想这就是刑辩意义之所在。
【关于律所】
在学校时,我便了解到天津行通律所无论是从专业程度还是规模人数,都在天津这座城市处于佼佼者的地位,在刑事辩护领域更是在全国都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也是刑事律所联盟(LCLFC)的发起会员之一。我为能够加入这样一个优秀的律所而感到荣幸。
来到律所之后,更是感受到从主任到律师不仅在专业上精益求精,严谨细致,对我们的生活、工作也是悉心关怀,询问我们的需要,无微不至,让我感受到了律所对我们这些新人的关照,也体会到行通律所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人说过,一个公司的企业文化,就是那些深深植入员工记忆、让人第一念头就想到的地方,那么“行维权之道、通正义之门”的宗旨,就是镌刻在我内心最深刻的印记,时刻提醒我一定是为了保护“善良的合法的利益”,为公平正义而战。对于律师来说,律所不仅仅是简单的工作单位,更是律师的“娘家”,律所陪伴我们成长,我们也为律所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一份力量,共同进步。
【关于自己】
我相信,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只有保持对专业的热爱,努力工作,勤奋且坚定,才能小有成就,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成长离不开老师、前辈的批评与鞭策,严师才能出高徒,“苦其心志”才能“增益其所不能”。我的指导老师李常永律师和赵钰律师,经常教导我:在做律师之前,要先会做人,要懂得人为善人必善之的道理,工作上对自己的业务要高标准、严要求。
他们帮助我一次一次增强了面对工作的勇气和信心,以及诚信、敬业的精神。我坚持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也希望老师们能严格要求我,让我在前进的道路上乘风破浪,更进一步,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此余之所得也!
许肇鹏,男,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现为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聘任讲师,天津市北辰区集贤司法所以及瑞景司法所法律顾问,作为律师行业的新鲜血液,半年来,接触多类刑事案件,参与多项法律援助、社区普法等活动。
研究生学习期间,多次获得校级奖学金,曾担任知名教育机构法律专业考研讲师。在行通律所,在律所前辈律师的带领和指导下,不断精进自身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以及道德素养,严谨认真的学习和工作态度,获得了指导律师以及当事人、家属等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