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05:37:34来源:法律常识
河南男子常某某20年后当街殴打初中班主任,一审获刑1年6个月。8月7日上午,他的辩护人周兆成告诉记者,8月6日会见时,常某某手写了一封《忏悔信》,表示希望父亲在教师节当天效法古人,代其向当事老师及学校老师“负荆请罪”。
男子在看守所写忏悔书,希望律师转交给当事教师及母校。受访者供图
据此前报道,2018年,河南男子常某某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兼英语老师张某某。今年7月10日,法院认定,常某某“借故生非,并录视频传播”,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某某及其家人认为量刑过重,决定上诉。7月18日,周兆成接受被告人常某某委托,成为其二审辩护律师。
周兆成说,会见中,常某某表示想让父亲帮他向当事张老师以及实验中学全体老师“负荆请罪”,“他亲笔撰写《忏悔信》,我看到他的泪水滴答、滴答打湿信纸,我也热泪盈眶。”
周兆成提供的《忏悔信》显示,常某某称自己年轻气盛、一时糊涂,铸成大错,对不起老师及母校,在看守所将近8个月的时间里,他每天强迫自己面壁思过,深深忏悔,“请律师转告我父亲,在9月10日教师节当天,‘背上荆条’效仿古人做法,亲自去栾川县实验中学给张清林老师和全体实验中学老师‘负荆请罪’”。
会见后,按照常某某要求,周兆成于8月6日下午,将《忏悔信》送到栾川县教育局以及栾川县有关部门,“由于当前张清林老师和实验中学已经放暑假,会通过快递将《忏悔信》转交给他们。”
本文源自: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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