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0:43:01来源:法律常识
目前,拆除“大棚房”的行动正紧锣密鼓的执行着,很多人可能会产生这种疑问:我当初可是花了大钱建的房子,你就这样给我拆了?难道就没有补偿吗?包括很多违规建设大棚房即将面临拆迁的人,这种想法更加强烈。
“大棚房”拆迁到底有没有补偿?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和现实角度来进行分析。:
“大棚房”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点:
《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通过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没有经过审批就私自建设的“大棚房”是违法的应当予以拆除,一般情况下拿到补偿很难。
当然,那些合理建设的的大棚配套用房是可以拿到补偿的,比如存放肥料、种子、农具、果实的库房等。另外,国内有些省市拆迁大棚房时,会按照拆迁补偿指导价做参考进行适当补偿,因为各地“大棚房”整治赔偿面临的情况不尽相同,最终是否能获得补偿,还得看当地政策及建筑情况。
但有一点是特别重要的,那就是再到农村投资开发相关产业,一定要走合理合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