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3:47:07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周春梅的事迹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她的名字,回荡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近日,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表彰大会在湖南长沙举行。人们含着悲痛深情怀念,讲述她的故事,追忆她的精神……
“法不能向不法退让,将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不惧暴力,坚定排除干扰、坚持公正司法”
“老陈,快回家,你爱人和保洁员起冲突,被害了!”今年1月12日,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文曲刚到办公室,便接到学校保卫处打来的电话……陈文曲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春梅这么温柔善良的人,怎么会和保洁员发生冲突?”
陈文曲想不起自己是怎么开车回家的了,他只记得车进到地库,小区车位上那滩鲜红的血,给他当头一棒,“我家春梅出事了!”
当从警察嘴里听说保洁员叫“向某”,陈文曲彻底震惊了:“怎么会是她?她是春梅许多次开导、劝慰的老乡、同学。”
可现实就是这样:周春梅因多次拒绝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
向某,曾因把部门领导打伤、在微信群发布不利于公司的言论,被解除劳动合同。她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申请检察院抗诉,都没能达到“恢复劳动关系”的目的。
“根据劳动法,以及向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法院依法不能支持她‘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蒋琳说。
其间,向某找到身为老乡、同学,又在省高院担任中层领导的周春梅,托她给审理此案的法官打招呼;周春梅明确表示“这不可能,我不能这样做”,拒绝了向某的非法请求,周春梅又从法律、道义、情理的角度开导、劝慰向某,可向某总听不进去。
当案件进入再审审查环节,到了周春梅所在的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向某再次要求周春梅关照,并借口看望周春梅生病的孩子,送来水果等礼物。
陈文曲记得:那天,向某扔下果篮就走;周春梅打开一看,里面藏着2万元现金和一个金手镯……她连忙追出去,并拨打向某手机。但向某怎么也不接电话……第二天,周春梅把“礼物”带到单位,交给了审监一庭庭长伍斐;她们商量,派人给向某送回去。派的人来到向某家楼下,向某仍然不接电话;无奈,只能由干警假装“送快递”的,把这些东西送还向某。
“你背叛了我们的友谊,连这点忙都不肯帮我。”这是向某发给周春梅的微信。周春梅曾向同事刘柳感慨:“这个忙,我怎么能帮呢?她要怪,就怪我是个法官吧。”
“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是周春梅在她的一篇读书笔记中写下的。周春梅拒绝人情干扰,严格公正司法,用生命捍卫了她所坚守的公平正义。
她的离去,激起了政法干警坚决贯彻“三个规定”的更大意志。许多政法机关干警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发表评论,表达“法不能向不法退让,将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不惧暴力,坚定排除干扰、坚持公正司法”的决心。
“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立着一块警示牌,上面印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第一条便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品、消费卡等钱物……”
了解周春梅的人都知道,她把党纪国法铭记在心,从来不让正义蒙尘。
伍斐告诉记者,周春梅曾在法院纪检部门工作过,她对如何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有着比别人更高的敏感度。
“我的侄儿毕业后,想在律所实习,春梅早早便给侄儿打‘预防针’,她说‘如果以后做律师,要靠自己的本事,千万不要指望婶婶去给你做什么’。”陈文曲说,老家的人知道她在省里法院“当官”,希望她能打听案件;周春梅为此给家人“支招”,“就说我人缘不好,打听不到。”
其实,周春梅“人缘”很好,每一个跟她接触的人,都被她的善良所打动。同事怀孕了,她把沙发让给同事午休,自己在地上打地铺;法官助理在业务上遇到困难,她耐心指导、无私帮助……她的脸上总是洋溢着温暖的微笑。
周春梅是温柔的,又是坚韧的。在她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躺着一封信,上面写道“尊敬的周法官,你是人民的好法官。我们全组村民都敬佩你的办事效率及不畏权贵的作风”。
写信的人叫宋义明,是株洲市渌口区石板桥村村民;之前,在一起“民告官”案件中,周春梅直指当地行政部门的失误,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成功化解了多年积压的矛盾纠纷。
听说周春梅被害的消息,宋义明,这位敦厚的汉子失声啜泣,连连说:“这是国家的损失啊!”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中,原告因为工伤,双腿残疾,后又因单位改制下岗。“她一次次跟当事人原来的工作单位协调,希望能为他争取一个工作机会。20多个电话后,终于等到一个肯定的回答。”法官助理龙菲还记得:那一天,周春梅手舞足蹈,开心得像个孩子。
“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周春梅曾写道。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所办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她曾多次获得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巾帼文明标兵等荣誉,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入党不是我的最终目的,最重要的是努力的过程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不变”
在湘潭大学法学院,一块巨石上镌刻着“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几个大字。周春梅就从这里毕业。
在湘潭大学,周春梅递交了人生中第一份入党申请书。
“入党不是好看好听,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入党不是我的最终目的,最重要的是努力的过程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不变。”在向党组织提交的思想汇报里,周春梅郑重写道。
“春梅来自湖南龙山一个贫苦的农村家庭,靠自己的勤学苦读考入湘潭大学,还获得了湘潭大学校长奖。”追忆这位杰出校友,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黄德华的脸上满是自豪。
“春梅很有原则,她看不惯不良的社会现象,对弱者怀有一种天然的同情和悲悯。她痛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东西;这种强烈的是非观、荣辱观一直贯穿始终。”周春梅的导师、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回忆。
如今,周春梅的事迹感染着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凶手杀害了铁骨铮铮的英雄,但无法摧毁‘法治精魂’。我们必将秉承周春梅的浩然正气,用毕生的努力去烛照法治前行的道路。”湘潭大学法学院一位学生这样评价。
陈文曲正是在湘潭大学与周春梅相识、相知的。共同的法治信仰,让他们相爱相守。“在学校时,我学诉讼法,她学实体法,我们‘公不离婆、秤不离砣’,经常切磋法律问题。”陈文曲回忆:周春梅还总结出自己办案的“32字诀”,法院同事们称为“春梅工作法”。这种热情源于她对法律和法官职业那发自骨子里的爱。
周春梅经常在办公室加班到深夜,梳理裁判思路,撰写法律文书。对她而言,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审判事业,踏踏实实地办案子,是最为幸福的事。
周春梅被害,给家庭带来沉痛打击。她的母亲长时间卧床不起,回想起当年和老伴下岗后白天当营业员、晚上摆地摊供养周春梅上学的日子,老人泣不成声……周春梅还有一个弟弟,在长沙开网约车,“这么多年,姐姐从来没有用手中的权力帮过我。”弟弟说。
事件刚发生时,儿子乐乐悲愤不已……陈文曲劝慰儿子:“爸爸妈妈都是学法律的;面对歹徒,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要用理性、用法律去解决问题。”原本准备读理科的乐乐,选择了读文科,他说,他想学法律,将来也要像妈妈一样,做一名好法官!
周春梅的女儿还不到3岁,不知道“妈妈走了”是什么意思,还以为她只是“出远门”,总有一天会回来,时不时地“找妈妈”。
“春梅,春天来了,但你却再也见不到了。”陈文曲哽咽着说,“你用鲜血换来了全社会对法官的更大理解和支持,让‘防止干预司法’的规定广为人知。法官们能够沉下心来,安安静静、踏踏实实地办好案,以公正裁判守护人间正道、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就是对春梅最好的怀念。”
截至2020年底,3502家法院全部实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调解平台应用率达100%。平台入驻调解组织32937个,调解员165333人,累计调解案件超过1360万件,平均调解时长23.33天。
这是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发布会上,最高法联合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发布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成效以及《中国法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报告(2015—2020)》。
更多纠纷在诉前就得以化解
2月18日一大早,安徽银佳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来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通过音视频调解系统,对周某与繁昌某矿业公司合同纠纷案进行诉前调解。
打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页,“提交纠纷”的图标十分醒目。当事人输入纠纷信息,很快便有专人接受咨询、进行评估,指导当事人选择解纷方式。适合调解的,进入“申请调解”环节;适合诉讼的,进入“申请立案”环节。调解成功的,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再回到“申请立案”环节,进入诉讼程序。
“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越来越多,使得更多的纠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得以化解,大量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自动履行,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大大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充分缓和了社会矛盾冲突,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最高法立案庭庭长钱晓晨说。
《中国法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报告(2015—2020)》显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自2018年2月28日上线3年多来,调解组织数量、调解员数量、调解案件量、在线音视频调解量均呈逐年大幅增长态势。
2018年、2019年、2020年调解组织数量分别为1264个、22014个、32937个,三年增长了25倍;调解员数量分别为13791名、85003名、165333名,三年增长近11倍;诉前调解成功的民事案件数量分别为56.8万件、145.5万件、424万件,三年增长了6.5倍;在线音视频调解数量分别为2917件、16649件、1011181件,三年增长了345.6倍。
2020年,平均每分钟就有66件矛盾纠纷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进行调解,不到两秒钟就有一件案件成功调解在诉前。
钱晓晨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最大限度提升解纷效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为百姓解忧,让正义提速,更好服务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让调解“掌上办”“指尖办”
2020年4月16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不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通过线上庭审成功调解一起涉湖北企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方当事人在北京,一方当事人在湖北十堰。按照传统模式,双方都得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参加庭审。为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法官决定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4个多小时的沟通与协调,双方最终在线上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随后向双方送达了调解书。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不见面、一站式的“云上”解纷服务,2020年2月至4月这3个月新增音视频调解量是2019年全年的3.5倍,实现了纠纷化解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我们加快与中国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道交一体化’平台、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等系统对接。” 钱晓晨说,通过打通各平台之间信息壁垒,实现一个入口服务当事人和调解员,方便全流程、全时空、一站式在线开展咨询评估、音视频调解、司法确认、网上立案、一键归档等事务,让调解“掌上办”“指尖办”。
为了实现调解案件全程留痕、可视监管,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对导入平台的全部诉前调解案件实现编号管理,并明确30日调解时限。规定时限内调解不成,且当事人不同意继续的,直接转入立案系统,坚决防止“伪造调解”“久调不立”等问题。同时,调解平台提供全程录音录像留痕功能,确保在线调解工作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管。
最高法司改办副主任刘峥说,“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并不意味着任何纠纷都要“打官司”,而是应当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畅通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渠道,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低成本、跨地域的多元解纷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在解纷方式上的参与权和选择权。
形成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网络
2021年春节前,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劳务纠纷,促成16名农民工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保障了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2018年,唐某承包了凤凰县木江坪镇通村公路护栏工程,雇用龙某等16名农民工为其做工。其间唐某一直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达两年之久。农民工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案件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为确保公正高效调解到位,城郊法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即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启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采用诉前调解中委托其他组织进行调解的模式,将案件移送至劳动保障部门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唐某承诺积极筹措资金,于2021年6月30日前分两期付清原告龙某等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共计107350元。
钱晓晨介绍,为建立在线多元解纷“大超市”,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完成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国家发改委、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工作,覆盖证券期货、金融、银行保险、劳动争议、涉侨、价格争议、知识产权等专业程度较高的纠纷领域,建立专群结合、类型多样的解纷资源库,充分满足当事人各类解纷需求。
“我们与最高法合力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在该机制下成功化解纠纷4.65万件,涉及金额78.50亿元。目前,已有28个银保监局辖区的138家调解组织开展了线上调解,调解成功2.30万件,涉及金额30.96亿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一级巡视员罗青说。
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这为人民法院进一步推动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9年以来,全国45%中基层法院案件量增幅出现下降,16.6%中基层法院案件量同比下降。”钱晓晨说,下一步,最高法将加快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及时排查梳理矛盾、预测预防风险,将矛盾产生的“前端”与纠纷解决的“后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互联互通,实现全程在线运行,形成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