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3:51:03来源:法律常识
一般来说,购房者存在以下几类诉求。
1.要求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进行维修,维修方案需要保证彻底根除问题;
2.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3.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退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按照购房者的诉求,处理方式分别为:
1. 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针对该类诉求,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包括两个。
第一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退房和要求赔偿损失,此时开发商不仅需要承担合同责任,还要承担产品缺陷责任。
第二是主体结构质量合格,但房屋有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2.购房者要求赔偿损失或者及时全面修复。
如果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但是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修复期间影响居住的,需赔偿实际损失。
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1.向开发商告知目前存在问题及诉求,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2.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起诉开发商;
3.向行政部门投诉开发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要求行政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督促开发商改正或者进行行政处罚。
发现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在去法院进行起诉以及确定诉求之前需要考虑房屋是否交付、开发商合规程度、质量问题严重程度这三个方面。
1. 目前房屋是否进行了交付。
交付行为代表购房者认可了房屋的基本质量或者是认可了其通过验收。很多楼盘在交付时也会让购房者签署一些认可的文书。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否则想要起诉要求退房,司法实践中法院支持的难度加大。
如果是在还没有交房或者正在交房时发现了质量问题,需要购房者拒绝交付,以留下充分的维权空间。
2. 开发商合规程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购房者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因此购房者需要调查开发商资质、五证是否齐全等合规情况,如果发现开发商系违规销售,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可以以此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减轻了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举证责任。
3. 确定房屋质量问题的具体位置和程度。
购房者毕竟不能从专业的角度去判断究竟是主体结构存在问题,还是不影响居住,同时购房者单方面的判断通常也无法获得开发商的认同。
建议一是可以向物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其查明该房屋的质量问题究竟是什么,出具维修方案并尽快维修;
二是向行政部门申请查阅开发商相应资质以及竣工验收材料;
三是寻找建筑工程专业人员或者参照相应法规、规范来判断质量问题性质。
这些措施不仅从实质上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同时也为后期继续维权保存了证据。
购房者面对开发商总是弱势的,因此很多人担心起诉也未必能够达到目标,而选择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然而从实践来讲,开发商很少会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案,司法程序是最重要的权利保障和权利确认程序,不可轻易放弃,而是应做好起诉的心理准备。
但是大部分的商品房质量纠纷建议先进行协商,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沟通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一个固定证据的过程。做好起诉的打算和准备,一边协商一边固定相应的证据,才能在协商和起诉时均能做到有理有据,开发商才会以慎重的态度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