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5:32:34来源:法律常识
8月2日深夜到8月3日凌晨,上海、深圳两地警方接连发布66起(上海44起、深圳22起)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的调查进展情况。案件多数发生在6月至7月间。
P2P网贷平台的接连爆雷导致了众多网友的讨论,也引发了城市中产“到底如何投资才安全”的疑问。
“P2P”到底是什么
P2P网贷是当下时兴的一种互联网金融模式。P2P是英文“Person to Person”的缩写,意思就是个人对个人。简单地讲,P2P网贷的模式就是由网贷平台提供服务,将投资者的小额资金聚集起来,然后借贷给有资金需求的人群。
这种模式下,投资者和借贷者之间可以建立对接。比如,浙江省杭州市警方已于7月11日立案侦查的“投融家”P2P网贷平台爆雷一案中,借贷者在“投融家”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在平台上自由选择借款标,然后通过竞标向借贷者放贷,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撮合交易等服务。
要注意的是,P2P网贷平台不是信用中介,而是信息中介。就是说,P2P网贷平台不能以平台自身的名义进行借款和贷款,不能私设资金池,不能承诺保本保息等。P2P网贷平台只能靠给借贷双方提供服务,从中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来盈利。P2P网贷平台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从事了违法行为,当然就成了违法的了。
举个例子,2017年11月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宣判的“e租宝”集资诈骗、非法吸存一案中,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e租宝’在不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发布虚假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法院认定,“e租宝”的这些行为构成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什么因素导致P2P网贷平台接连爆雷
据P2P网贷理财门户网站“网贷之家”的调查数据,截至2018年7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1645家,相比6月底减少了218家,其中问题平台165家(提现困难143家、跑路19家、经侦介入3家),停业转型平台53家。问题平台历史累计涉及的投资人数约为111.9万人次,涉及贷款余额约为777.6亿元。
俗话说,“劣币驱逐良币”。P2P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了P2P网贷平台从基本模式向异化模式的不良发展。
实践中,P2P网贷平台常见的异化模式主要有三种:平台担保模式,即平台为出借方和借款方提供担保服务;债权转让模式,即通过P2P网贷平台由第三方先行放款给借款方,第三方再将债权转让给出借方;资金自融模式,即构建资金池,将投资人的钱直接转入平台的账户或者平台人员的私人账户,然后再行分配。
这三种模式,都超出了P2P网贷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的能力范围,也迈过了法律红线。笔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据粗略统计,多数P2P网贷平台的爆雷都跟这些行为有关。
比如,2014年宣判的“东方创投”网贷平台非法吸存一案,“东方创投”对投资者宣传“本息保障”、“资金安全”,实则吸收的资金全部用于平台自融,后来投资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
司法实践上看,P2P网贷平台爆雷涉及的通常是两个罪名: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有少数P2P网贷平台打着“网贷”的旗号,但从一开始便想着骗完钱卷款跑路,或者有的平台在出现资金危机时,变本加厉大量吸收存款,最后卷款跑路。这种情况就构成《刑法》第192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还有一些P2P网贷平台,虽然不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但从事了金融业务,比如提供融资担保、资金自融等,即《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P2P怎么投,律师教你扫雷
“民间借贷本来就是国内经济活跃的一种体现,P2P网贷平台接连爆雷不代表P2P模式本身有问题,而是P2P行业激烈竞争中一种不可避免的情况。对于许多仍然需要投资渠道的人来说,擦亮眼睛,会扫P2P的雷,才是最重要的。”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宰宇告诉笔者。
张宰宇建议,投资者在投资前一定要多做功课,谨慎投资,避开那些“一看就不行”的P2P网贷平台。具体建议如下:
1. 投资者要擦亮自己的双眼,有的P2P网贷平台保证保本保息、夸大项目宣传、找权威人士(包括银行站台、国资背景等)背书,事实上都是不靠谱的,不能轻信;
2. 正常的P2P网贷平台都会选择担保公司或者银行为其担保,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要了解清楚担保公司或银行是否与平台有直接关系,以及担保公司或银行的实力背景等;
3. 如果可以了解到,没有私设资金池的平台对于投资者而言无疑是更好的选择,投资者应该选择严格坚持投资人与借款人一一匹配的平台;
4. 投资人应谨慎投资,不能盲目追求高回报率,高回报率代表着高风险,要尽量选择对借款人资质严格审核的平台;
5. 建议投资者分散投资,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6. 在P2P网贷平台出现资金链断裂的迹象时,尽快提现。若出现提现困难的情况,首先要做的是保存投资证据,及时报警。同时,积极联系其他“出借人”,交流案件情况;
7. 最后一点,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一定不要将用于家庭生活或孩子上学等的资金用作风险投资,更不要进行负债投资,否则容易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如果踩雷了,先看看这份维权攻略
如果很不幸,你真在投资平台踩雷了,怎么办?千万不要病急乱投医,可以先看看这份“江苏警方”发布的维权攻略。
01
证据保存
快速登录投资平台下载资料,包括:
但这里分两种情况:
1. 如果平台网站或者APP能正常打开,那你可以下载上述资料。
2. 如果网站停运,打不开,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只能是警方介入调取平台数据库。
提醒大家
无论做任何投资
一开始,就要学会保留证据
千万记住
哭闹没有用,有证据才有话语权
02
证据保存
报案并没有那么简单,很多人是不会报案的。
报案需要准备资料,除了你在平台打印的那些信息之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相信很多踩雷的朋友都会遇到这个两难问题:自己所在地派出所不予立案,去P2P平台所在地报案成本太高。
怎么办
总部在本地的报案
如果你投资的这个平台就在本地,那么你可以简单书写一份事情经过的陈述和证明自己投资的合同、打款记录、银行转账流水等记录,到这个平台运营总部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区县经侦支(大)队报案。
这时候对办案机关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开展初步核查,确定案件性质,做出立案决定,时间异常紧迫,因为只有立案后才能采取强制措施和查封保全财产。
有些案件比较重大,情况复杂,办案机关不一定能够马上确定案件性质,这时候不要着急,要给办案机关必要的核查时间,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办案机关做出任何决定都是要基于法律和事实的。
总部在异地的报案
如果你投资的平台总部不在你所居住的地方,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或报警,一般情况下你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会登记信息,但是无法受理立案。
因为这种跨区域的案件是要按照“三统两分”的原则,由总部所在地牵头主办的,总部所在地尚未定性和立案,分部所在地是很难对案件全貌认识清楚的,也就无法做出立案决定。
如果总部所在地已经有群众在报案了,你也不用奔波到总部所在地去报案,过一段时间,总部所在地公安机关会发布协查的,这时候你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会联系你取证的。
03
立案后的信息沟通
案件侦办后,很多投资人很想了解案件的进展,追赃的比例,资金能偿还多少,能不能先行返还一部分……
信息发布,一般由主办机关来发布,你可以关注主办机关的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或者当地官方的其他媒体来源来了解。
投资群体人员间的一些“小道消息”以及非官方媒体散布的相关消息,千万不可相信,更不应相互传播。
投资群体中因利益纷繁复杂,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通过故意歪曲事实或滋事生非,达到一己之利或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因此,绝不可相信那些搬弄是非的谣言,更不应搞所谓的“抱团维权”,会触犯国家法律,也会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添乱。
除了四处奔波,维权的过程中也极有可能被利用,踩进下一个坑。比如,人人爱家的某个维权群里就这样对投资人进行了二次伤害。
入群费要 5 元,之后群主发动大家集资请律师,每个人只要付款100元,就有希望拿回血汗钱。
结果群主集完资,就将所有人禁言,嘲笑大家傻 瓜,并把所有人都 T 掉,继续在受害人的伤口上撒盐。
还有的成员冒充资料收集人,让大家填写资料,结果转手就把资料卖掉,造成二次伤害。
至于资产返还的比例和时间,需要全案诉讼终结以后才能开始,也就是说终审判决以后,才能返还。提前返还,不符合法定程序。
因此,时间的确比较漫长,但是公平和效率有时候就是一个对立统一体,法定程序都要遵守和履行。
04
今后投资如何避免“踩雷”
P2P不是刚性兑付产品,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必然存在风险。投资者应怎样预防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避免“踩雷”?
——不抱“赌徒心态”,不碰“庞氏骗局”。一些非法平台打着“数字普惠金融”的旗号,大行“庞氏骗局”的集资诈骗之实。这些平台并不真正撮合借款人和投资者,而是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以高额返利为诱饵,甚至通过“0元购”的方式让投资者尝到甜头,最后在灯枯油尽之时“清盘跑路”。此外,一些投资者抱着“赚了就走”的心态,认为自己不会成为最后“接棒侠”,明知是“庞氏骗局”却以身犯险,最终上当受骗。
——拓展信息渠道,不迷信平台宣传。一些平台为吸引投资者,刻意将自己包装为“国资控股”或“国企领投”平台。事实上,所谓的“国资背景”并不可靠,一些宣传内容存在夸大造假成分。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建议,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权威信息发布平台进行背景调查,通过多信源交叉核实平台此前的经营情况。
——优化资产配置,充分知晓投资风险。业内专家指出,P2P投资的实质是发生债务关系,也意味着存在还款逾期甚至是借方丧失还款能力的风险,投资者需理性谨慎投资。
警方提醒
对于投资,请远离过高收益平台,投资最忌一叶障目,光看收益不看风险。
切记不要受人蛊惑参加所谓“群体维权”活动,这种活动要么想借机扰乱社会秩序,要么想趁机捞取维权经费,群体聚集也可能发生很多不可预测的极端事件……防止被人利用,造成二次损失。
应认识到,群访群闹并不能解决问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正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