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5:56:39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19年《法治蓝皮书》《四川法治蓝皮书》《珠海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上,首次发布《法治蓝皮书·珠海法治发展报告》(《珠海法治蓝皮书》)。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珠海香洲法院坚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探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路径,深入推进反家暴工作,发出多种全国首创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珠海香洲法院配备层次多样的队伍结构,打造专业化家事少年审判机构。目前,香洲法院已成立珠海市首家有独立建制的家事少年审判庭,集中审理离婚、抚养、赡养、收养、探视、继承、人身安全 保护令等家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配备员额法官5名、司法辅助人员9名、专职社工1名、兼职家事调解员10名、心理专家4名、家事调查员20名。法官及法官助理中,有2人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初步建成“家事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社会辅助人员”的多层次专业化家事审判队伍。
珠海香洲法院推陈出新,建立有别于普通民事案件的家事诉讼特别程序。出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审判程序规则》,从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发,逐步探索出强化调解、不公开庭审、当事人亲自到庭、离婚证明书、心理专家意见作为抚养权判决参考、离婚冷静期、回访帮扶、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适当放宽审限、家事调查、适时财产申报等符合家事审判规律,有利于解决纠纷的家事审判特别程序。
深入推进反家暴工作,香洲法院发出多种全国首创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该院先后创新性出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程序规定》等制度文件,细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复议、执行、证据认定等操作流程。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单独立案,设立立案专窗,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确保在72小时内发出保护令。自2009年5月24日发出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以来,截至2018年12月,珠海香洲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193份,其中发出了全国首份反家暴“远离令”“迁出令”和“夫妻共同财产使用权令”等。保护令的被申请人在接到裁定后均停止家庭暴力,裁定有效期内无一例违反。
联合社会力量,探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香洲法院与市、区妇联加强合作,挂牌成立全市职能部门首个“妇女之家”,畅通转介救助服务;选任20名家事调查员,共同开展家事调查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涉家暴案件的证据固定、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执行等工作。建立与知名高校的长效协作机制,与华南师范大学签署协议建立合作关系,挂牌成立华师大全省首家法律心理研究与服务中心校外实践基地,由3名副教授以上专家和一名二级心理咨询师组成专家团队,定期到香洲法院心理辅导室开展工作。
此外该院设有与其他审判区域隔离的家事审判专区,包括沟通式家事审判法庭、家事调解室、心理辅导及情绪平复室、儿童托管及谈话室、单面镜观察室等功能室。
2019年《珠海法治蓝皮书》指出,珠海香洲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成效显著,改革经验做法多次得到广东省法院和最高法院的肯定。反家暴工作试点经验被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行为保全制度以及2016年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作为重要内容吸收。2014年至2017年,珠海香洲法院审理的5件涉家暴离婚案件先后被最高法院选入“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及《人民法院案例选》,1件案例入选“广东省十大优秀妇女儿童维权案例”。2018年,家事少年审判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代敏法官荣获先进个人,被最高法院授予个人一等功。
2019年《珠海法治蓝皮书》建议,要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实现家事审判专业化。担任家事法官必须具备特定的资格,不仅要在业务水平上过硬,还应该在人际关系、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人文领域有所涉猎,得到相关专业培训。家事审判庭还应配置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测验员、心理辅导员等相关专业辅助人员,共同协助配合法官做好案件相关工作。要引入社会辅助力量,建立党委有效领导、政府大力支持、法院积极引导、部门广泛联动、专业适度介入、群众充分参与的多元合力化解家事纠纷工作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教育局、妇联等相关部门均参与进来,共同化解家事纠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