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20:53:07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以来,合肥蜀山区法律援助律师认真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要求,积极依法介入、解疑答惑,妥善化解被告人法律迷茫、对立情绪等难题。截至2018年11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3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0%。其中,累计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318件。
善做“依法介入”,妥解“对立情绪”。依法安排或指派法援律师了解案情、会见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被告人熟悉适用刑事速裁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帮助被告人程序选择或变更强制措施。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重点了解被告人不服判决的主要理由或其他情况,并做好判决书的释法析理、案情分析等工作,妥解被告人的对立情绪,顺利推进刑事诉讼的良性发展。
善做“解疑答惑”,妥解“法律迷茫”。针对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性质认识不准确甚至存在误区等问题,结合其供述和辩解,综合在案证据,聚焦疑点困惑,通过解疑答惑、厘清是非等途径,就其犯罪行为、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领域,逐步梳理解答,详解法律规定,依法就《刑法》规定的自首、立功、坦白及认罪认罚等法定或者酌定情节进行列举阐释和个案牵引,妥解被告人的“法律迷茫”,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善做“法律意见”,妥解“悲观失望”。被告人可能背负罪犯之名,对人生前途充满“悲观失望”的情绪。积极回应被告人对其定罪量刑等问题的关切,提出可能适用该案的从轻、减轻或者定罪免刑等法律意见,帮助被告人认清所处的法律境地,积极认罪伏法,切实配合办案机关查清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情节,主动赢得定罪量刑方面的法律从宽适用,疏通被告人的思想堵点,妥解其“悲观失望”,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