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21:01:07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6日晚,福建男子黄某和朋友在中山南区吃饭喝酒后,驾车在105国道沙溪镇大石兜桥路段撞上一辆电动自行车,造成对方驾驶人重伤,电动自行车损毁。事发后,黄某驾车逃回出租屋睡觉,后于翌日凌晨2时30分被沙溪交警抓获归案。目前,黄某已被拘留。
事发当晚,沙溪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21时30分左右, 105国道沙溪镇大石兜桥路段发生一宗小客车撞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对方驾驶人受伤,车辆严重损毁。事发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请求出警处置。
接到报警电话后,值班民警当即兵分三路,一组前往现场勘查;一组留守大队,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车辆信息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查找车辆逃逸轨迹;一组根据车辆逃逸路线连夜深入南区、板芙镇排查。
负责勘查的民警到达现场时,看到电动自行车严重损毁,事发位置周边到处是碎片。当晚,民警从医院获悉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已于23时30分死亡。
案件等级升级,民警加快了侦查速度。经过多方调查取证,11月27日凌晨2时许,民警最终锁定嫌疑肇事男子叫黄某,福建人,租住中山南区出租屋,于是立即驱车前往。凌晨2时30分许,民警果然在南区一出租屋内将黄某抓获归案。
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黄某涉嫌酒后驾车、检测结果显示黄某酒精呼气含量为70mg/100ml。据黄某称,11月26日晚上19时许,他与朋友在南区某酒店吃饭喝酒。21时左右,他驾驶粤T786××号牌小客车送朋友到市汽车总站,之后驾车返回南区,结果行至105国道大石兜桥对开路段时,突然看到车辆右侧有一路的火花,随后感觉车辆异常,估计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因为自己喝了酒,担心受到严处,于是既没有停车查看,也不敢报警,当即驾车逃回出租屋睡觉。
11月27日上午,沙溪交警大队以肇事逃逸对黄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如事故责任认定黄某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交警部门还将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追究黄某的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通讯员:刘洪希 陈绮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