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上庭找什么律师,杭州撞人女司机怎么判的

时间:2022-12-19 21:26:0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杭州交通918

汽车在隧道里追尾自行车

责任到底怎么算?

最近网友发帖求助:

遇到下面这种事故情况怎么办…

网友@幸福的方小妞

时间:11月3日,下午5:20。

地点:绍兴平水镇青坛隧道入口处。

事故经过:11月3号下午开车从绍兴返回杭州,途径青坛隧道,我们都是正常行驶,车速40码进去,因为光线反差太大,未能及时避让行驶在机动车道的骑自行车的大爷(66岁),追尾导致大爷头直接撞在前挡风玻璃上,深度昏迷,至今一直在ICU。

事故发生当即我们拨打了120、110、保险电话,然后人被送去医院,我们等交警勘测之后,车、驾驶证、行驶证都被扣了,就回杭州了,第二天去的交警队做笔录。

做完笔录我们又跑保险公司去申请垫付1万8的救助金,后面了解到还可以申请道路救援金,又跑交警队去办道路救助金,但是这个道路救援基金是需要患者家属提供有效证件才能申请,我们申请没用的。

开始和对方家属谈道路救援金,对方是不同意的,只是一味地要求我们去垫付医药费。但是我们也了解到,我们是有保险的,这个垫付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可以垫付一些,但是对方提出垫付20万、30万,那我们也是没办法满足了。后来在交警的劝导下同意拿出身份证去走流程申请。目前已经垫付了2万医药费。

中间也是医院,交警队隔三差五的去报道。

从医生这边了解的情况是,没必要救了,醒是醒不过来的,但是死也是没这么快死的(专家会诊过了也是没的救了),2个月好拖的。中间也和对方协商过一次,对方开口就是,110万到手,医药费不管。

这样的话我们也就没的可谈性了。

交警这边定责也还没出来,对方家属和交警沟通的意思是,继续抢救,尽量拖过30天。

想知道,如果人死了,会不会坐牢?如果打官司,隧道里面有灯没开能不能拉过来第三方?

车辆检测报告一切正常。

撞人后,杭州司机发帖:人可能要死,我会不会坐牢?

楼主告诉我们:

撞人后,杭州司机发帖:人可能要死,我会不会坐牢?

当时隧道是没开灯的,后来事故出了半个小时,来灯了。确实这事情太讨厌了,好好的骑个自行车到机动车道。各行其道不就没啥事了嘛,运气也是背,隧道里面太暗,光差太大。车检报告也没问题,都正常。行车记录仪也有,被交警扣了。

撞人后,杭州司机发帖:人可能要死,我会不会坐牢?

光反差太大

撞人后,杭州司机发帖:人可能要死,我会不会坐牢?

隧道报警后半个小时才来灯

问题是人救不活了,虽然老头有错,但是法律应该总是同情弱者,4轮的追尾2轮的,4轮的责任肯定多的。定责还没出来,所以想咨询下要不要坐牢,毕竟是一条生命。然后家属天天催我们交钱,要我们交30万到医院。我们实在没钱,后面又说20万,说不然后续什么谅解书不给签字,目前是已经垫付了2万医药费。

对此,钱晨成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表示

机动车驶入隧道,遇到隧道内违规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除非是超速、未开大灯、违章变道等违规行为,正常行使的情况下,机动车理应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建议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再说。

至于楼主这句话“虽然老头有错,但是法律应该总是同情弱者,4轮的追尾2轮的,4轮的责任肯定多的。”是绝对错误的理解,这是非常不负责的说法。法律只保护遵守法律的人,千万不要擅作主张去赔什么钱,认什么责任,这样的行为会给自己后续带来很多麻烦。没有保险公司认同的情况下,不要垫付任何费用。已经垫付出去的2万元,暂且不管它。最好是请律师,如果不愿意花这个钱,就让家里比较理性和懂法的人出面处理。

陆欣伟律师(泰正律师事务所)也表示同意钱律师观点,肇事司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或承担事故责任比例,需以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前提。若交警判定司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司机会有刑事责任。若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司机无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先赔交强险再赔商业险,在买够商业三责险的情况,全部或至少绝大部分会由保险公司承担。

评论区,绝大多数网友的意见都是:等定责,找律师,不要垫付,保护好个人信息,相信法律。

撞人后,杭州司机发帖:人可能要死,我会不会坐牢?撞人后,杭州司机发帖:人可能要死,我会不会坐牢?撞人后,杭州司机发帖:人可能要死,我会不会坐牢?撞人后,杭州司机发帖:人可能要死,我会不会坐牢?

新闻多看点

“行人/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机动车理应承担全部/大部分责任“这一想法已然是误区。从一些实际案例中可以窥探出不少变化。

2018年3月31日,浙江温州,一辆货车在高架桥上行驶时,与一辆逆行电动车迎面相撞,电动车上两人被撞飞,驾驶人死亡,另一人受伤。

撞人后,杭州司机发帖:人可能要死,我会不会坐牢?

交警调查发现,电动车上二人未戴安全头盔,且均喝了酒,其中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15mg/100ml。此外,经第三方鉴定,涉事电动车超标,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即机动车),但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调查还确认:货车驾驶人不存在酒驾、超速等行为,事故发生时也采取了打方向和踩刹车等合理的规避措施,在该事故中没有过错。最终,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弱势群体”的说法显然已经站不住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能任性,“我弱我有理”也不能成为挡箭牌。

这件事你怎么看?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刑事案件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打官司 鉴定 条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找律师可靠吗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