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23:12:58来源:法律常识
2月7日下午,有网友通过社交平台发文,直指谢娜、张杰通过他看房后跳单,直接和房东签合同,并被对方律师威胁,说他如果泄露信息,就要把他“送进去”。
事件经过一天的发酵后,2月8日一早,“传谢娜夫妇跳单买房将被起诉”的话题被送上热搜,并引来多家媒体报道,而谢娜社交平台最新一条内容也吸引了超过15000条评论,网友纷纷询问她买房跳单情况,还不乏有冷嘲热讽的网友,调侃她“好大的官威”。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谢娜和张杰很难用不回应的方式,等待风波过去,于是,2月8日下午,谢娜和张杰通过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声明中表示,爆料文章捏造事实,提及的“跳单”、“威胁”等虚假信息已涉嫌造谣诽谤。并表示文中所提的“H先生”已经违法,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最后还表示已受委托,提请进入司法程序流程,并对该事件、涉事人员相关社交账号和平台保留其他法律追究的权利。
从声明中不难看出,谢娜和张杰,以及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并没有否认谢娜和张杰去看房,也没有否认照片中是谢娜,以及没有否认聊天截图的真实性,所以指出的是“侵犯了委托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这相当于承认了谢娜和张杰确实有看房事实。但否认“跳单”和“威胁”,具体事实到底如何,还要看当事人的进一步回应。
再来回顾发布指控网友的原文,会发现虽然用了一些重复语句,而且逻辑也不是特别清晰,但至少把事情经过写清楚,而且有理有据,包括以下三个重点。
首先,该网友控诉谢娜、张杰找他看房2次,后来说不喜欢不买,但事实上是绕过他周杰和房东签合同买了房子。该网友晒出了疑似和对方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对方表示下午1点准时到,看房过程中还叮嘱该网友不能拍照。
其次,从配图能够看出,看房发生在2019年,距今已经两年半。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发声控诉呢?该网友给出了解释,是遭到谢娜、张杰的律师威胁,说如果泄露谢娜、张杰的信息就是刑事犯罪,就把他“送进去”。而该网友目前在国外读研究生,且染病症状很重,自己“命都快没了”,没有什么好怕的了,这才选择在这个时间将事件曝光。
第三点,明确指出了当时看房的具体地址为上海思南公馆东苑7号101室,面积为341平,2019年的售价就高达6200万,时至今日,这套房肯定价格更高,而且该网友还晒出了一张“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的照片,上面清楚写明房产地址、面积,以及权利人为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是谢娜名下公司。
另外,从该网友晒出的照片也能够发现,照片中确实很像是谢娜,看房时间为6月21日,上海已经进入夏季,照片中疑似谢娜的女子穿着短袖和七分裤,脚上穿着一双白色运动鞋,穿着很凉爽。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禁止跳单有明确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这意味着,如果该网友所述是事实,那么谢娜和张杰即便是自己和房东签约并完成购房交易,按照法律也还是需要向该网友支付中介费。如果该网友坚持起诉,谢娜和张杰和可能会败诉。
最后一个问题,谢娜和张杰为什么要绕开中介呢?一方面,2019年这套房子售价高达6200万,一般地产中介的中介费在1.5-3%左右,这类房屋价格较高的交易,一般中介费会定的较低,但按照1.5%的标准,中介费也高达93万。接近100万的中介费确实不是小数目,有可能买家想省下这笔中介费吧!
其次,如果买家真的是谢娜和张杰,那么作为知名艺人,两个人应该有专门为自己工作的财务人员和法务工作人员,对于他们来说,完成房产交易、订立合同都是很容易的事情,确实也不需要中介再提供更多服务。
最后想说的是,谢娜和张杰在娱乐圈都属于收入很高的艺人,参加综艺、代言站台、参加各种晚会唱歌等等,都会有很高的收入,真不应该试图省下这些中介费,毕竟也是他人正常的劳动所得。而且一旦曝光,对自身形象造成影响,就得不偿失了。对于网友的爆料和律所的声明,你们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