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23:40:05来源:法律常识
“要不是因为他们房子质量有问题,我们也不会不交物业费,谁知道他们一再逼我们,这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近日,家住西海岸新区天一畔城的市民臧女士拨打本报民生热线求助,称自从2018年,因物业费问题与物业产生纠纷以来,物业先后采取断电、拉横幅、堵门等手段,扰得家人不能安宁。
据了解,臧女士和丈夫在2008年的时候购买了天一畔城小区内的两栋别墅,开发商为青岛天一集团樱珠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是青岛天一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臧女士说,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曾约定,交房后由开放商帮忙办理房产证。但由于种种原因,天一集团一拖再拖,导致自己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多花费了6万多元。“房产证的事情我们提出过异议,但是天一集团没有给我们任何答复。”臧女士说。
“2018年初,天一物业通知我去交电费,他们第一次提出物业费的问题,说我们有将近10万元的物业费没交。”臧女士表示,当时自己也向物业做了说明,明确表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只要修好便会如数缴纳所欠物业费。臧女士说:“物业不仅开始限制家人的正常出入,还派人尾随了自己。他们还在我们家门前挂横幅,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我们作为业主,回自己的家都不行了吗?”在臧女士提供的照片上,记者看到别墅门前挂有一横幅,上面写着“失信之人,如过街老鼠”,门前还围满了车辆。
臧女士说,天一集团的行为并不只有这些。2018年5月10日,臧女士家被全面停电54天,不仅造成许多文件不明缺失,给自己的工作和业务造成巨大的损失,天一物业的一名经理还多次纠集保安保卫人员到门前寻衅滋事,造成丈夫受伤。
那么,房屋到底存在怎样的质量问题,导致臧女士未交物业费呢?据臧女士介绍,2003年,自己和家人入住该别墅后,发现房屋存在多处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除了建筑结构主体开裂外,还伴有渗水和地基下沉。针对这些问题,自己曾多次跟开发商反映过,但都石沉大海。
在臧女士提供的检测报告上,记者看到,该房屋的确存在工程实际布罝与设计图纸为东西方向对调、镜像复制、部门门窗洞口尺寸与图纸不符、楼板存在非结构性裂缝,容易引起渗水等问题。
由于一直无法与开发商及物业达成一致,今年11月,臧女士对天一集团提起了诉讼,要求天一集团针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或赔偿。但最终,法院以“房屋部分建筑确与设计图纸不符,但主体基础承载能力和抗震性均能满足规范要求,并不影响安全居住”为由驳回了臧女士的诉讼请求。
“我们也不是说耍无赖就是不交物业费,房子存在这么多问题,万一哪天房子塌了,我们怎么办?”臧女士说:“现在自己就想让他们维修好房屋,同时对这两年以来,给家人造成的精神困扰进行赔偿。我们全家人呼吁,有关部门是否能够介入,帮助我们解决目前的困境。”
通过臧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跟天一集团王总取得了联系,针对房屋质量问题及小区物业断电、拉横幅、堵门等事情提出了疑问。“我没听说过你反映的问题,我是集团另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不负责房子及物业问题,你可以问问房地产或者其他部门。”天一集团王总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天一畔城别墅区物业部,物业工作人员赵女士告诉记者:“不可能没有这回事,别墅区有很多业主都欠了物业费,为了促使业主交费,我们物业都恨不得赶紧帮助业主解决问题,怎么可能去做拉横幅、堵门、跟踪这样的事情。至于房屋质量的纠纷也没有听说,这个得问开发商。”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事务所闫律师,就房屋质量问题及物业对臧女士所为提出了法律建议。闫律师表示:“如上所述,针对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企业可以通过发告知函催缴或者起诉的方式要求业主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拉横幅、堵门、断电等催收物业费的手段,是违法行为,新出台的《民法典》更是对此做出了明确禁止性规定。”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若在质保期内房屋质量出了问题,责任主体应是承包人。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商品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修缮,如果开发商拒不履行维修义务,那么业主可以自行维修,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费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房屋质量出现了问题,即意味着另一种责任期的开始。因房屋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引起的质量问题而造成损害的,应由相关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此处的“责任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承包双方、勘察、设计监理、第三人等有关各方,这些“责任方”均有可能成为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闫律师告诉记者。
闫律师表示,对于该问题,建议业主先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和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程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