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02:46:2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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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
关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话题
非常令人关注
不久前
苏州昆山市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相关的案件
昆山于女士在起诉状中表示,她和丈夫房某 2009年领证结婚。但从2017年开始,丈夫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陆续向女子任某转账,累计转账200多次,共计44万余元。
于女士还向法庭提供了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医院病历、房某的保证书等等,以此来证明房某对她有多次殴打行为。由于任某介入于女士的家庭生活,导致夫妻之间关系紧张。如今丈夫的转账行为实在让于女士无法忍受,她认为任某没有合法理由得到这些款项,因而请求法院判令任某返还40余万元。
在法庭上,被告任某的代理律师表示,因为被告在房某的公司上班,这些转账都是工作期间的工资和提成收入。而于女士认为,丈夫的转款比较频繁,而且不在正常工作时间,有的甚至是在凌晨,明显不符合工资发放的常规流程及金额。
法院经审理查明,房某共转账给任某46万余元,根据现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房某的赠与行为显然有悖公序良俗,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任某也无充分的证据证明所收转账款项是工资、提成等合法收入。
昆山市人民法院周市人民法庭副庭长邹军表示,在婚姻中,夫妻任何一方都能在一定范围内处置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也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在本案中,丈夫转账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一定的范围内”。
最终,法官根据当事方的职业、收入等因素,酌定房某的部分大额转账超出了有权自主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范围,判决任某应当依法返还于女士 24 万余元。
家务事也有法可依
再遇上类似情况时
务必保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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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京零距离